近日,北京松涛书画院(以下简称“书画院”)因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陷入了一场不仅针对判决结果,更指向审理法官的维权困境。在收到令其深感不公的一审判决后,书画院提起了上诉,并依据规定向承办该案件的海淀区人民法院民庭夏文慧法官提出了“判后答疑”的书面申请。然而其答疑请求石沉大海。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事件的源头是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24)京0108民初49615号民事判决。根据该判决,书画院与中侬城市发展咨询有限公司签订的《房屋使用及服务合同》被解除,书画院需向对方支付自2024年3月14日至2025年7月25日期间的租金、使用费及解约补偿金共计超过53万元,而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的诉讼请求则被驳回。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书画院负责人对这份判决表示“显失公平”。其陈述称,签约后不仅遭遇房屋交付延迟、实际使用面积缩水,更在租赁期间发现房屋被对方单方换锁、标识被拆,导致无法进入。书画院认为,对方行为已构成根本违约,己方未支付后续租金是行使正当权利。然而,一审判决却将未付租金认定为书画院违约,并判令其承担房屋被对方控制期间的全部租金,这令他们无法接受。

为理解裁判逻辑,书画院在判决后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判工作中促进提质增效推动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的指导意见》中“严格落实判后答疑”的要求,向海淀区人民法院及法官提交了书面《判后答疑申请书》,并多次电话联系。然而,截至发稿,书画院未收到任何形式的回复或安排。

书画院在随后提交的《控告书》中,明确指出承办法官“对控告人正当、合法的答疑请求置之不理,系未依法履行判后答疑职责的行为”,并认为该行为直接违反了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侵害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与知情权。同时,控告书还指出该案在程序审查、事实认定、举证责任分配及法律适用上存在多处“明显且重大的错误”,结合拒绝答疑的行为,书画院对审理的公正性表示“合理怀疑”。

为推进问题解决,书画院尝试了多种法定途径:

前往海淀区人民法院:书画院人员希望当面递交材料或进行沟通,但被拒绝进入,被告知需通过邮寄方式。然而,其后寄出的快递遭到退回。

前往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书画院希望就法官可能存在的违法违纪问题进行反映。接待人员建议其应通过信访渠道解决。书画院随后改为邮寄材料,虽被签收,但至今未获任何反馈。

目前,书画院已依法提起上诉,案件正在二审程序中。但其围绕法官履职问题的控告与反映,已陷入困局:当事人因质疑判决公正而要求法官答疑释明,法官不予回应;当事人进而怀疑法官行为失当,向监督部门反映无结果。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判后答疑制度的目的,正是通过法官与当事人的直接沟通,消除误解、化解矛盾,达到服判息讼。法官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这一法定职责,不仅可能激化当事人不满,也将损害司法公信力。

书画院期望此事件能够引发一定程度的公众舆论监督,并恳请海淀法院督促主审法官履行法定判后答疑职责,以回应当事人的合理诉求,维护司法程序的公正性,真正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与司法救济权利。

对于北京松涛书画院能否得到公平解决,媒体将给予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