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山西田文军2700亿骗贷“416专案”的调查,牵出原山西省政协常委、环海集团实控人梁文海的犯罪网络,其伙同田文军骗贷并形成利益输送链条,相关犯罪事实被查清,但梁文海案一审被判无期后,二审却因人为干预超期三年未决,还引发一系列连锁问题,暴露山西金融、司法领域的深层弊病。

梁文海案司法进程波折不断,批捕阶段曾被长治市检察院原检察长驳回,2022年长治中院一审认定其犯贷款诈骗、职务侵占罪,判无期徒刑并没收财产,但其上诉至山西高院后,二审超法定审限三年未判,还在关键节点更换承办法官,其家属还将查封的5亿涉案资产中4亿主张为“无合法来源的合法财产”,背后疑似有“保护伞”干预司法。

梁文海以不锈钢项目为幌子,借政协常委身份获地方政策支持,通过财务造假、空壳担保、重复抵押等手段,2004-2008年骗取银行贷款21.6亿元、承兑汇票5.43亿元,还套取907.3万元财政资金占为己有,其控制企业从未正常生产,仅靠“借新还旧”运转,实际早已资不抵债。

他还设股权转让骗局,向受害企业隐瞒真实债务、提供虚假报表,诱骗对方签约接手股权,后续隐匿销毁账目、安排相关人员潜逃,导致受害企业经营瘫痪;受害企业累计投入4.5亿元仍背负7.14亿元银行贷款等债务,账户被封、面临强制执行,其对梁文海的报案也因二审久拖未决陷入停滞,且检察院起诉时还剔除了梁文海涉嫌的合同诈骗罪等四项关键罪名。

晋中银行等金融机构为梁文海骗贷推波助澜,明知其财务造假、企业无经营能力仍违规放贷3.24亿元,部分贷款当日被转走流入田文军“德御系”公司,还游说其他银行放贷、提供违法担保,后续更与梁文海串通,将受害企业未使用的2.84亿元贷款债务强制转移,掩盖自身违规责任。

此案凸显山西金融监管漏洞和司法公正问题,受害企业及数千员工生计岌岌可危,社会各界期待山西高院排除干扰、尽快作出公正二审判决,足额追缴5亿涉案资产清偿企业债务,同时彻查司法干预问题、打掉“保护伞”,全面调查金融机构违规放贷行为并追责,堵塞监管漏洞,维护司法公正和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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