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滚动播报

(来源:中工网)

西安日报记者 王涛

为切实保障广大职工休息休假权益,持续增强职工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近日,陕西省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安市总工会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全面贯彻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鼓励错峰休假的通知》,全面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

加强政策指导 确保职工应休尽休

各用人单位主管(监管)部门及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成员单位,将严格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规,指导企事业单位依法安排职工休假,确保符合条件的职工应休尽休。

在尊重职工意愿基础上,鼓励单位统筹工作与职工需求,制定年度休假计划并建立管理台账。推动年休假与休息日、法定节假日衔接使用,优化集中或分段休假方案,灵活安排带薪休假,提升休假管理质效。同时,指导企业依法履行民主程序,完善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明确享受条件、天数待遇、申请方式等内容,保障被派遣劳动者等群体同等享受休假权利。

探索春秋假制度 打造家庭组合假期

西安市鼓励市级相关部门建立协同机制,结合气候特点、教学安排及传统文化活动需求,在保障完成国家教学任务的前提下,探索建立中小学春秋假制度。

支持用人单位结合生产实际,在春秋假期间优先安排有中小学子女的职工,通过分段休年假、错峰调休等方式,形成“家庭组合假期”。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设立“家庭照顾假”或“亲子假”,与春秋假衔接,方便职工陪伴子女开展研学旅行、探亲休闲等活动。各单位需将春秋假与错峰休假、年假灵活安排等制度有机衔接,构建系统化、人性化休假体系。

强化监督检查 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各级人社部门将加大休息休假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力度,通过日常巡视检查与专项执法检查相结合,畅通线上线下举报投诉渠道,及时受理并依法查处违法线索。对不安排职工休假且未按规定支付报酬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除支付未休假报酬外,加付等额赔偿金;拒不支付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加大人事争议、劳动争议化解力度,高效维护劳动者休息休假合法权益。

加大宣传引导 营造尊权护权良好氛围

通知要求,各单位要综合运用各类媒体平台,采取多种形式解读法定节假日、带薪年休假、生育假期等政策法规,增强用人单位守法履约意识和劳动者依法维权意识,在全市营造尊重职工休息休假权利、共建共享和谐劳动关系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