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泉州金融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小微企业涉农贷款数据不真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管理不到位;个人贷款业务管理不到位;不当吸收存款;EAST数据报送不准确;贷款“三查”不到位;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不尽职;第三方合作数据安全风险管控不到位被合计处以625万元罚款。责任人林某铭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终身;杨某被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骆某如被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陈某春被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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