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到2018年,浙江义乌发生了一起轰动的合同诈骗案。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周X与吴某、谢X、陈X等人,以共同投资举办“中国新歌声”等系列明星演唱会为由,和多名被害人签订演出合同,骗取巨额投资款,周X涉案数额巨大。
周X被指控的核心事实是,2017年4月底,他冒充“中国新歌声”项目执行总监,以举办“中国新歌声-浦江演唱会”为名,和贾X、余X、洪X签合同,骗得投资款161万元。后来经被害人多次催讨,周X陆续归还了145万元。此外,他还被指控参与了其他演唱会项目的共同诈骗。
周X及其家属心急如焚,找到了安徽贾东峰律师事务所的贾琦律师。贾琦律师接手后,先是仔细查阅了卷宗,又多次会见周X,对全案证据进行深入分析。贾律师发现,在“浦江演唱会”项目中,周X虽有夸大宣传,但项目本身曾进行过初步接洽和筹划,并非完全虚构,他主观上没有“非法占有”全部款项的明确故意。而且案发前,周X已主动归还绝大部分款项,其行为更像是民事履约不能后的债务纠纷处理,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另外,周X在其他被指控的共同犯罪中,所起作用、参与程度及非法所得都有限,和其他主犯有明显区别。
在庭审中,贾琦律师提出“本案部分事实应定性为民事纠纷,被告人周X无诈骗故意;即便认定犯罪,其情节显著轻微,且已积极退赔,应大幅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重点围绕犯罪主观故意、行为性质以及退赔情节展开论证。
最终,法院部分采纳了贾律师的意见。判决认定周X的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但在量刑上,采纳了关于“用后合同款项偿还前合同债务”情节的定性意见,认定周X案发前已归还大部分款项,诈骗数额仅以未归还的16万元认定,属于“数额较大”范畴,而非公诉机关最初指控的“数额巨大”或“特别巨大”。综合考虑周X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悔罪表现,最终判处周X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这个刑期明显低于同案其他主犯。
这个案子给咱们普通人提了个醒:签合同可得谨慎,别轻易相信夸大其词的宣传。要是不小心陷入合同纠纷,一定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
从这起案件能看出贾琦律师的专业能力。他毕业于安徽大学法律专业,从2017年执业至今,承办案件已逾千件,其中刑事辩护案件占比约80%。正是多年的执业积累,让他在这起复杂的合同诈骗案中,精准识别民事纠纷与刑事犯罪的边界,紧扣“非法占有目的”这一核心要件,为当事人争取到大幅降低刑期的结果。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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