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潮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已纳入国家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范围,最高可获30万元补贴,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符合条件的项目请尽快完成申报。

据介绍,本次国债补贴的支持范围为潮州市行政区域内,已建成投入使用、4层及以上、多业主、无电梯的既有住宅楼(含安置房、公房,不含自建房、别墅、单一产权住宅),且需符合《潮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补贴标准分档明确,4-6层住宅加装电梯每台补助25万元,7层及以上每台补助30万元,政策同时优先支持平层入户方式的加装电梯项目。

申报需同时满足四项核心条件:一是可行性论证通过,需提供加装电梯可行性评估论证报告;二是业主表决合规,提交业主表决确认书;三是合同依法签订,已与具备相应资质的电梯安装企业依法合规签订加装电梯合同;四是项目进度合规,须为2026年1月1日以来办理加装电梯施工许可(开工信息录入),且尚未完工(未办理竣工验收或电梯设备使用登记)的项目。

申报材料清单已同步公布,包括结构安全说明书、消防安全满足说明书、电梯维护管理方案、电梯资金分摊方案、业主表决确认书、业主与电梯公司签订的合同、电梯批复文件、电梯公司营业执照及安装资质证书、设计单位营业执照及设计资质证书、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及施工资质证书、潮州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加装电梯可行性评估论证报告共12项材料。

符合条件的加装电梯业主代表(或委托电梯公司),可向属地住建部门提交申请及全套材料。市住建局提醒,申报材料须真实、合法、有效,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加装电梯施工过程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规范施工流程,确保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

目前,各区县住建部门业务咨询通道已开通,请广大业主抢抓政策机遇,严格对照申报条件,提前备齐材料,在5月15日前完成申报。(潮州日报全媒体记者 黄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