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检察院依法督促司法行政机关提请撤销缓刑建议,最终法院裁定对缓刑期内赌博的社区矫正对象苏某收监执行。

苏某因犯诬告陷害罪被藁城区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八个月,缓刑考验期自2025年2月6日至2025年10月5日。判决生效后,苏某按时到辖区司法行政机关报到。起初,他尚能遵守社区矫正相关规定,按时报到、参与法治学习和公益劳动,但不久后便逐渐放松自我约束,对社区矫正要求置若罔闻。2025年2月20日,苏某因无故逾期未按规定报到,被藁城区司法局依法给予警告一次。

2025年6月4日,苏某因参与聚众赌博被石家庄市公安局藁城分局(下称“藁城分局”)刑事拘留并提请藁城区检察院批准逮捕,藁城区检察院认为苏某参与赌博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2025年10月20日,藁城区检察院在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中,发现苏某在缓刑期内涉嫌违法且未被依法撤销缓刑的线索,随即进行调查。该院先后调取了不批准逮捕决定书、刑事判决书、社区矫正警告决定书等相关法律文书,全面核实苏某缓刑考验期起止时间、赌博违法行为发生细节、社区矫正期间日常表现等核心事实。11月27日,在检察机关的督促下,藁城分局依法对苏某作出行政拘留十四日,并处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检察官经分析认为,评价社区矫正对象是否符合撤销缓刑情形,应以违法行为发生时间为准,苏某在缓刑考验期内参与赌博、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并被依法行政处罚,符合撤销缓刑的法定条件。2025年12月2日,该院督促区司法局依法履行提请撤销苏某缓刑的法定职责,并依法向该局送达检察建议。

收到检察建议后,藁城区司法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工作人员重新核查案件事实、梳理相关材料,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及时向作出原判决的法院提请撤销苏某缓刑的建议。2025年12月13日,法院依法作出撤销缓刑并将苏某收监执行的裁定。

2026年3月27日,藁城区检察院联合区司法局、社区,组织辖区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专题警示教育。会上,检察官重点围绕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开展普法宣讲,结合典型案例以案释法,详细解读监管要求,明确违规违纪将面临警告、训诫、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等法律后果,督促社区矫正对象摒弃侥幸心理,严守法律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