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刘岩
“一座坟,一块地,两户庄稼人,二十余年的恩怨,今天总算画上了句号。”
近日,榆树市人民法院五棵树人民法庭副庭长李国钊利用下班时间,成功调解了一起跨越二十余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侵权纠纷,彻底解开了两户乡邻的心结。
1997年,第二轮土地承包时,潘某分得20亩承包地,这是一家人的生活倚仗。2005年,同村村民李某在未与潘某协商的情况下,将相继过世的父母安葬在潘某的承包地内,占用约二分耕地。自此,两家人的矛盾就此埋下。
“招呼都不打一声,就把坟埋在我家地里了?”潘某提起这事就叹气。心里这股火,一压就是十几年。潘某多次要求李某迁坟,李某却以“老人入土为安”不愿挪动,原本和睦的乡邻,因这座坟茔渐行渐远,成了见面绕道走的陌路人。
2022年,李某终于将坟茔迁走,却未填平地块,也未就多年的占地损失与潘某沟通。潘某心中的怨气始终难平,要求李某赔偿损失2万元,双方分歧巨大。2026年3月,村干部多次居中调解无果,潘某一纸诉状将李某诉至榆树法院。
开庭当日,李某因看错时间未能按时到庭。按照法定程序,法庭本可缺席判决或择期开庭,但承办法官在审理完当日全部庭审、早已过了下班时间后,看到仍在等候的潘某与匆匆赶来的李某,心里有了更深的考量:“这个案子如果走完完整诉讼程序,需要开展现场勘验、土地丈量、证人询问等多项工作,矛盾化解周期会进一步拉长,双方对立情绪也可能进一步升级,不利于邻里关系的长久修复。”在征得双方同意后,承办法官将两人请进了调解室。
在调解室里,大家围着一张桌子坐下。承办法官先跟李某拉家常:“老哥,咱换位想想。要是别人不打声招呼,把坟埋在你家田里十几年,你心里什么滋味?再说了,国家对耕地保护有严格规定,禁止占用耕地建坟。人家的承包地,那是受法律保护的。”李某低着头,闷了半晌,说了句:“我当时……也是实在没办法。”
承办法官又转过来对着潘某说:“老哥,这么些年了,人家主动把坟迁了,说明也是想化解这事儿。咱们一个村住着,抬头不见低头见,难道要把这点疙瘩传给子孙,让孩子们也跟着生分吗?”潘某听着,没吭声。
这两个小时,说到底,不是讲了多少法条,而是把两家人二十几年没说的话,给说开了。最终,双方自愿达成一致,李某一次性给付潘某赔偿款6000元用于恢复承包地,潘某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双方就本案纠纷再无其他争议。
6000元,比起潘某最初要的2万元,差了不少。但潘某却当场释然:“我从来不是非要计较那点钱,我要的,就是一个理,一句公道话。今天法官把法理情理都给我们讲透了,这个事,彻底了了。”
夜色渐浓,两位在黑土地上生活了大半辈子的庄稼人,各自踏上了回家的路。地里的坟茔早已迁走,压在两家人心头二十余年的那座“心头坟”,也终于彻底迁出。
初审:刘岩
复审:韩蕊
终审:姚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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