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5月12日讯(通讯员 庄文迪 记者 陈咏)核定车货总重49吨,实际高达114.6吨,超载率高达134%,典型的严重超限超载“百吨王”车辆!12日,扬州交警通报一起严重超限超载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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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场查获
记者了解到,5月6日上午9时许,扬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高速公路一大队接到群众报警,一辆重型半挂货车涉嫌严重超载,存在极大交通安全风险。接到警情后,民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经初步核查,该货车从哈尔滨运载环保设备到扬州,途经扬州经济开发区收费站时被拦截,车货总重远超核定标准,存在严重超限超载嫌疑。
执勤民警依法引导该车辆至超限检测站称重区域进行精准检测。经专业设备称重核实,该重型半挂货车核定车货总重为49吨,实际车货总重高达114.6吨,超载量达65.6吨,超载率高达134%,属于典型的严重超限超载“百吨王”车辆,违法性质恶劣。现场,执勤民警本着“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对货车驾驶员开展严肃交通安全警示教育。
民警结合典型事故案例,详细讲解货车超限超载的严重危害:超载会直接导致车辆制动距离大幅延长、车辆操控性能急剧下降,极易引发侧翻、追尾等恶性道路交通事故,同时还会严重损毁公路路面、桥梁等交通基础设施,对自身及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扬州交警将持续紧盯货车超限超载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加大路面巡查管控、定点检查力度,常态化开展治超专项整治行动,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整改一起,维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校对 盛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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