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州日报

俗话说,“出门在外,身份都是自己给的”。如今在网上直播间,就有人给自己戴上“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光环,通过打造“逆袭网红”人设,诱骗消费者购买高价产品或服务。

日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第六批直播电商领域典型案例,佛山就有一家企业因私域直播虚假宣传,被市场监管部门处以30万元罚款。

网红“逆袭”

背后是重重谎言

记者通过企查查APP查询了解到,涉事企业佛山鹏浅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成立于2025年6月,主要业务为广告设计、广告制作和广告发布,在文化传媒领域开展专业服务。

佛山鹏浅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通过打造网红人设,在抖音、微信视频号等平台广泛吸粉,再将粉丝精准引流至企业微信和私域直播间,售卖所谓“二类电商项目”咨询教学课程。该公司在私域直播间内,进行了诱导性极强的多重虚假宣传。

首先是当事人通过半真半假的人设包装,骗取粉丝和潜在消费者的信任基础。主播在直播中多次声称自己考上公务员、当过人民警察,后辞职通过电商创业实现草根逆袭。然而调查发现,该主播仅短暂担任过辅警,与宣传内容严重不符。

其次,在推销项目时,当事人多次宣称“月入过万”的高额收益,极力渲染多数参与者都能“低投入、高回报”的假象,由此引导粉丝产生错误认知。事实上,“月入过万”仅为个案,当事人也承认其承诺的高额收益“普遍达不到”。

此外,涉事企业利用消费者“怕错过”的心理,虚构营销活动诱导冲动消费。当事人在直播间反复强调“预交定金只需4980元,直播后涨价”,营造促销紧迫感,但该课程价格长期稳定在4980元左右,部分消费者甚至还能享受优惠。

处罚30万元

网红人设不可轻信

2025年9月,南海区市场监管局桂城市场监管所根据举报线索,对佛山鹏浅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进行突击检查,揭开了其精心策划的虚假宣传套路。面对私域直播隐蔽性强、取证困难的挑战,桂城市场监管所创新办案思路,采用分散多次、逐步聚焦、逐一固证、同步释法的方式,形成完整证据链,准确认定违法行为性质。

经查明,当事人在商业宣传中虚构主播人设、虚假承诺项目效果、虚构营销活动,欺骗、误导消费者购买课程,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19年修正)第八条第一款有关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依据有关法律条例,桂城市场监管所作出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面对直播营销中刻意打造的“成功人士”“逆袭草根”等人设,务必保持理性,不轻信口头承诺,可主动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对宣称“低投入、高回报”“稳赚不赔”的培训或投资项目保持高度警惕,多方查证真实案例;拒绝私下转账、现金交易,通过正规平台下单,保存好发票、支付凭证、聊天记录、直播录屏等证据。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私域直播更不是虚假宣传的“避风港”。任何试图利用信息不对称牟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严惩。南海区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说,本案为精准治理直播电商违法行为提供了有效探索,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打击力度,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