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收到法院送达判决书。我作为被告的委托代理人,抓住对方举证上的重大纰漏,抗辩意见被法院采纳,判决原告败诉。

火灾案件事关企业生死存亡,那一线生机,往往就藏在专业和经验的交界处,找到一个既懂消防法规和火灾科学,又熟悉诉讼程序、办案经验丰富的专业律师,真的太重要了。

回顾事件经过

第三人*东公司华北订单处理中心库房,位于河北廊坊市某电子信息商务产业园,功能为仓储、订单处理、物流配送等。2016年12月18日3时11分许,该库房发生火灾,造成1号、2号、3号及4号仓库局部过火,仓库内部分存储物品被烧毁。消防大队认定起火部位为2号仓库二层L11货架通道中部;起火原因为该部位堆放的移动电源内部电气故障起火,引燃周围可燃物后蔓延成灾。

火灾发生后,原告按照《火灾案保险赔付协议》,根据公估结果向第三人支付了赔偿款830,537,380.39元。随后,向法院提起保险人代位求偿诉讼,请求判令委托人等四被告连带赔偿损失830,537,380.39元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原告是国内规模最大的财险公司,具有实力一流的律师和法务团队,为天价索赔做了充分准备。委托人接到起诉状和应诉通知书,公司上下全懵了。8.3亿元对于普通企业而言,足以让企业直接倒闭、投资人血本无归,员工全部失业。压力巨大的委托人经慎重考虑,决定委托我和余菲菲律师作为委托代理人。我们组建了超强的律师团队,迎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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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看似完美的证据体系,我们发现了漏洞。

案件审理漫长且曲折,经历了管辖异议、案件移送和委托司法鉴定等环节。正如大家所熟知的“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原告举证了大量书证,扫描文档、CAD图纸、电子邮件、视频资料和照片等电子数据,法庭调查阶段还数次补充证据,证据体系看似完备无懈可击,对于这些海量证据,我们逐一核对审查,终于发现重大漏洞:终于发现重大漏洞:

一是原告与第三人之间未成立保险合同,原告给付保险赔偿缺乏依据,起诉代位求偿没有权利基础;

二是第三人擅自将起火部位由单层改建为两层,对火灾发生应有重大过失,属于保险条款规定的拒赔情形;

为此,我们制定了详细周密的应诉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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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步惊心,诉辩双方激烈对抗。

法院数次组织开庭审理,起诉、答辩、举证、质证、陈述、反驳、辩论,一个都不少。

我们精心设计的提问,让出庭接受质询的公估人不是无言以对,就是顾左右而言他,不对关键问题作出有效答复。

相互发问阶段,我问了一句:“原告可否向法庭确认保险合同成立于哪一天?”当听到原告回答“2016年7月5日”,我突然产生官司可能要赢的预感,因为原告的回答错了。

诉辩攻防之间,原告的证据体系瓦解了,基础事实无法自圆其说……。

记得最后一次开庭是正月十一,庭审结束已逾次日零时,当时回望法院大楼,我曾感慨不已。

结果令人感慨

委托人得知胜诉后,公司上下都很激动,沉重压力得以释放,喜悦溢于言表。难怪,保险公司天价索赔案件败诉,国内判例罕见。他们谁都没有想到案件会完胜。

我是认真的人,每个案子办下来,既有据理力争后的疲惫,也有把专业做到极致后的舒畅。不必担心AI抢了律师饭碗,因为它不具备人的情感、责任心,知微见著臻于至善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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