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2026年5月12日讯(记者 林宏松)近日,记者从深圳大鹏半岛国家地质自然公园获悉,社交平台上多家研学机构、自媒体纷纷推广大鹏半岛晶矿探险、野外挖水晶等所谓“户外研学”项目,以“亲子体验”“探险寻宝”为噱头,招募市民及亲子家庭组团进山寻晶挖石。记者了解到,多数家长因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单纯出于陪伴孩子、体验户外的心态盲目跟风报名,殊不知此类进山凿岩采石行为已涉嫌违法,且暗藏多重安全与生态隐患。
对此,深圳大鹏半岛国家地质自然公园发布郑重提醒:私自进山开挖矿石、凿岩采晶、损毁山林植被、破坏地质遗迹等行为,不仅涉嫌违法违规,更严重威胁园区生态安全、珍稀地质遗迹保护,以及广大市民特别是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隐患突出、后果堪忧。
引以为戒:“淘晶热”曾致山体生态不可逆受损
记者梳理发现,此前省内多地曾因网红引流、研学机构组团挖水晶,引发大批市民涌入山林盲目开挖,最终造成难以挽回的生态破坏。据介绍,无序挖晶会导致山林地表被大面积翻挖,遍地都是人为坑洞与裸露碎石;树木根系被刨空,林下植被遭严重踩踏损毁,原生地貌满目疮痍;同时,私自开挖会使山体岩土松动,大幅增加滑坡、塌方、落石等地质灾害隐患;更值得警惕的是,无序采集矿石、凿岩取石,会直接破坏不可再生的地质遗迹资源,造成的损失无法弥补。
法有明文:公园全域管控 私挖行为必受追责
据悉,大鹏半岛国家地质自然公园是珍贵的火山地质天然博物馆,留存着侏罗纪古火山活动、海陆变迁的珍稀地质印记,园区内每一寸山体、每一块岩石、每一处地层遗迹都具有不可复制的科研价值与生态价值,绝非可供随意开挖、寻宝牟利的“游乐场”。
相关法律法规已对私挖行为作出明确禁止与处罚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明确,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将被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开采工具、设备及采出的矿产品,并处矿产品市场价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采出矿产品或价值不足十万元的,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规定,禁止毁林开垦、采石、采砂、采土以及其他毁坏林木和林地的行为。造成林木毁坏的,将被责令补种毁坏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树木,并处毁坏林木价值五倍以下罚款。
《国家级自然公园管理办法(试行)》要求,严格保护国家级自然公园内的珍贵自然资源,禁止擅自在园内从事采矿等不符合管控要求的开发活动。
《深圳经济特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明确,禁止在自然保护地内从事采石、取土、开矿等破坏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活动,违反规定的,将被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采取补救措施,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安全警示:私挖“研学”暗藏多重致命隐患
公园方面特别强调,私自进山挖晶多在偏僻无防护的山野区域,经过无序开挖的山体岩土变得松散,雨季极易引发塌方、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同时,野外地形复杂,存在迷路、坠崖、野生动物侵扰等安全风险,未成年人参与此类活动,人身安全难以得到保障,风险极高。
针对违规研学行为,公园明确表态:严禁任何研学、文旅、教育机构包装“大鹏挖水晶”“晶矿探险寻宝”等违规项目,对违规组织团体进山开挖、破坏生态的,公园将联合自然资源、城管、公安等部门依法核查取证、约谈追责,并将相关机构纳入行业失信名单。
文明倡议:守护地质秘境 共护山海生态
公园方面表示,地质科普、自然研学值得鼓励,但必须在合规场馆、指定科普区域内有序开展。为此,向广大市民发出倡议:
一、主动学习地质科普知识,可前往大鹏半岛国家地质公园博物馆,通过标本观察、专业讲解,沉浸式了解火山地质、水晶成因及地球演化奥秘;
二、坚决不参与、不报名任何组织私自进山挖水晶、野外凿岩寻宝的违规活动;
三、从我做起,自觉做到不进山开挖、不踩踏植被、不带走野生矿石标本,共同守护大鹏半岛亿年火山地质遗迹与山海生态,践行文明出行、绿色环保理念。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