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前,一条关于张继科“境外赌博欠债”的消息在朋友圈炸了。
发出来的不是什么正规媒体,是个粉丝刚过万的自媒体小号。标题起得惊悚——“奥运冠军沦为赌徒”,文章里又是聊天截图又是所谓“知情人爆料”,说得有鼻子有眼。阅读量10万+,在看8000多,评论区已经有人开始骂“国球之耻”了。
结果呢?张继科工作室当天晚上就发了声明,亮出律师函。那个号主连夜删文,第二天账号直接注销。
跑得倒挺快。
可你有没有想过一个问题——如果张继科是个普通人,没有团队、没有律师、没有公关资源,会怎样?
这些年我一直在观察自媒体生态,发现一个诡异的现象:说真话和造谣诽谤,在某些人手里,其实就是同一套操作流程。
他们先找个热点人物,最好是有流量、有争议的那种。然后“挖掘内幕”——其实就是在社交媒体上扒几条文不对题的旧闻,配上几张来源不明的截图。标题必须带情绪,内容必须骇人听闻,最后再补一句“以上信息来自网络,不代表本平台立场”。
你看,多聪明。既蹭了流量,又甩了锅。
可法律不认这套。
《民法典》第1024条写得清清楚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而刑法第246条规定的诽谤罪,最高可以判三年。
那个造谣张继科的号主,大概以为自己删了文章就没事了。他不知道的是,互联网是有记忆的。截图、录屏、快照,早就传遍了。真要追究起来,这就是典型的诽谤——捏造事实,损害他人名誉,而且传播量已经远远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情节严重”标准(5000次转发或50000次阅读)。
更可怕的是什么?是这些造谣者根本不觉得自己在作恶。他们管这叫“内容创作”,管这叫“流量变现”,管这叫“行业的灰色地带”。
可被你造谣的那个人,他的事业、家庭、心理,谁来负责?
说到底,自媒体这碗饭,端起来容易,端稳了难。你可以写争议,可以写批评,但你不能写假的。造谣和说真话之间,从来就没有灰色地带,只有一条越过了就回不来的红线。
那个号是注销了。可明天,后天,还会有新的号冒出来。
你在转发之前,真的看清楚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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