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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屏拾遗记·补遗卷二十一》

贞魂化碧·李烈妇传

开篇诗曰:
寒灯寂寂照空帏,七载望夫夫未归。
堂上亲心翻作铁,门前豺虎欲相欺。
霜刃一横天地裂,丹心九死鬼神悲。
千秋贞烈洪雅水,犹向坟前咽落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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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折 贫家碧玉

却说清代乾隆年间,洪雅县西陲有一处小村庄,依山傍水,竹树环合,虽没有什么显赫的名声,却是李家几代人繁衍生息的地方。村中住着一户农家,户主名叫李之阳,世代务农,守着几亩薄田,勉强糊口。他的妻子曾氏,是个勤劳朴实的农妇,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虽不富裕,日子倒也过得安稳。

乾隆七年(公元1742年),曾氏生下了一个女儿。那年秋天,院子里的桂花开了,满树金黄,香飘十里。李之阳抱着新生的女儿,站在桂花树下,高兴得合不拢嘴,便给女儿取了个小名,叫桂英。大名则按族谱排辈,单名一个贞字。

这李贞自幼便与别的孩子不同。别的孩子在村头追逐嬉闹,她却安安静静地坐在母亲身边,学纺线、学织布、学针线女红。她才七八岁,绣出的花朵就栩栩如生,村里的婶子大娘见了,无不啧啧称赞。

李之常对妻子说:“咱这闺女,又勤快又灵巧,将来不知谁家有福气娶了她。”

曾氏笑道:“急什么,这才多大,还没到说亲的年纪呢。”

可这亲事,偏偏就来得早。

李贞刚一岁多时,还躺在襁褓里咿咿呀呀地学语,李之阳的一个同乡好友便来提亲。那人家姓胡,叫胡世明,家中有个侄子叫胡建盛,与李贞同年所生,想结个娃娃亲。

李之阳与胡世明是多年的交情,两人脾性相投,便一口答应了下来。两家互换庚帖,定下了这门亲事。

李贞当时还什么都不懂,躺在母亲的怀里,睁着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看着大人们说说笑笑,哪里知道,这一纸婚书,竟牵连了她一生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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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折 夫家零落

胡建盛的命,比李贞苦得多。

他还在襁褓中时,父亲就因病去世了。母亲年轻守寡,日子过得艰难,熬了几年,实在撑不下去,便改嫁到了外乡。胡建盛没了爹,又没了娘,只能跟着伯父胡世明生活。

胡世明自己也是个穷汉,家中几亩薄田,勉强糊口。多了一张嘴吃饭,日子过得更加拮据。胡建盛从小就在伯父家砍柴、放牛、做农活,没读过一天书,也没享过一天福。

两个孩子一天天长大。李贞出落得水灵灵的,十里八乡都知道李之阳家有个俊姑娘。胡建盛也长成了一个高挑结实的小伙子,虽说家境贫寒,但为人老实本分,做事勤快肯干。

按照当初的约定,胡建盛到了该娶亲的年纪。可胡世明拿不出彩礼,也摆不起酒席。他愁眉苦脸地对胡建盛说:“侄啊,伯父没本事,实在拿不出钱来给你办婚事。你先出去闯闯,挣了钱回来,再把媳妇娶进门。”

胡建盛没有怨言。他知道伯父的难处,也知道自己穷,不出去闯,一辈子也翻不了身。

乾隆二十六年(公元1761年),胡建盛拜别伯父,背着简单的行囊,踏上了外出谋生的路途。

临走那天,他特意绕到李贞家,远远地看了李贞一眼。李贞站在门口,也看到了他,羞涩地低下了头。

胡建盛没有上前说话。他在心里默默发誓:等我挣了钱,一定风风光光地回来娶你。
这一别,就是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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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折 望夫七载

胡建盛走后,李贞的日子并不好过。

她本应嫁到胡家去,可胡建盛不在家,她不能一个人嫁过去。按照当时的规矩,未过门的媳妇住在婆家也不是不行,但胡世明一个大男人,家里连个女人都没有,实在不方便。胡世明便对李之阳说:“亲家,建盛出门了,不知什么时候回来。让贞儿先回娘家住着吧,等建盛回来了,再接她过门。”

李之阳也觉得在理,便把女儿接回了家。

可李家的日子也不好过。李之阳的几亩薄田收成不好,赋税又重,常常是吃了上顿没下顿。李贞有个堂兄叫李金诏,也住在李家,一大家子挤在一起,日子过得紧巴巴的。

后来,李之阳听说丹棱那边地租便宜,便举家迁了过去。住了一段时间,又听说犍为那边好谋生,又搬到了犍为。颠沛流离,居无定所。

无论搬到哪儿,李贞从不抱怨。她每日天不亮就起来,纺线、织布、做针线活,换些钱补贴家用。她的手巧,绣的东西拿到集市上,总是第一个卖完。邻居们都夸她:“李家的闺女,又勤快又能干,谁娶了她真是祖上积德。”

可李贞心里,惦记的不是别人,是那个一去不回的胡建盛。

七年了,整整七年,没有一封信,没有一个口信,没有任何音讯。

有人说,胡建盛在外面发了大财,娶了别的女人,不想回来了。有人说,胡建盛在外面遇到了强盗,被打死了。还有人说,胡建盛去了边关当兵,早就战死沙场了。

李贞不信。她对母亲说:“娘,建盛不是那种人。他一定会回来的。”

曾氏叹口气:“闺女,你还要等他多久?你都二十五了。再等下去,就老了。”

李贞低下头,不说话。

她知道母亲是为她好。可她心里放不下那个人。那个在村口远远看她一眼、连话都没说就转身离开的人。

她放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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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折 豺狼环伺

李贞在等胡建盛,可有人不想让她再等了。
胡世明的表侄,有个叫伍忠全的,是洪雅人,走南闯北做点小买卖,见过些世面。他有个表弟叫卢金华,刚刚死了老婆,正急着续弦。伍忠全便动起了李贞的心思。

乾隆三十三年(公元1768年)正月初,伍忠全来到胡世明家拜年。酒过三巡,胡世明说起胡建盛的事,叹道:“建盛出去七年了,音信全无,怕是凶多吉少了。李家的闺女一直等着,也不是个办法。她爹妈年纪也大了,总不能让她在娘家待一辈子吧。”

伍忠全趁机说:“我有个表弟卢金华,刚死了老婆,正想找个媳妇。表叔要是同意,就让卢金华去李家提亲,彩礼由他出,表叔您做主婚人。这事成了,李家的闺女有了归宿,表叔您也了却一桩心事,岂不是两全其美?”
胡世明喝了不少酒,脑子晕乎乎的,也没多想,便含糊地点了点头。

伍忠全大喜过望,出了胡家的门,就去找卢金华。卢金华一听李贞又年轻又能干,还是个黄花大闺女,当即拍着大腿说:“好!这事要成了,我给你十两银子的谢礼!”两人带着几匹布、几壶酒,兴冲冲地往李家去了。

李之阳夫妇见来了客人,忙着端茶倒水。伍忠全说明来意,李之阳愣住了,半晌说不出话来。

曾氏试探着问李氏:“闺女,胡家那后生七年没音信,怕是……要不,你看看卢家这后生?家境殷实,人也还过得去……”

李贞一听,眼泪夺眶而出:“娘!我生是胡家的人,死是胡家的鬼!我丈夫只是出门在外,不是死了!你们叫我改嫁,我宁可死!”

李之阳见女儿哭成这样,心疼了,便对伍忠全说:“这事……还是等胡建盛有了消息再说吧。女儿不愿意,我做爹的不能硬逼。”

伍忠全碰了一鼻子灰,带着卢金华悻悻离去。

可有人不甘心。

这人是李金诏,李贞的堂兄,一直与李之阳同住。此人游手好闲,整日想着不劳而获。他见伍忠全出手阔绰,卢金华愿意出大价钱,心中便起了贪念。

他追出村外,叫住伍忠全,神秘兮兮地说:“伍兄留步!我家堂妹那边,包在我身上。只要你们出得起价,这事保成!”

伍忠全眼珠一转:“出多少?”

李金诏伸出两根手指:“二三十两银子。另外,我叔父养了我妹妹这么多年,三千钱的饭食费,总该出吧?”

卢金华一听,这价钱虽然不便宜,但能娶到一个年轻貌美的媳妇,也值了。他当场答应,从怀中掏出银子,数了数,递给李金诏。那天是正月二十六日。

李金诏接过银子,揣进怀里,心中美滋滋的。他对伍忠全说:“你们二月初四来迎亲。不必问我妹妹愿不愿意,我来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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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折 霜刃惊鸿

李金诏兴冲冲地回了家。他没有把收银子的事告诉李之阳,只是冷冷地说:“叔父,胡世明那头已经答应了。我妹妹嫁也得嫁,不嫁也得嫁。我已经和那边约好了,二月初四来迎亲。您要是不同意,他们就去告官。到时候,您吃不了兜着走!”

李之阳听得目瞪口呆,浑身发抖。他知道李金诏心狠手辣,什么事都干得出来。他更知道,伍忠全和卢金华都不是善茬。可他一个穷庄稼汉,拿什么跟他们斗?

李之阳拉着曾氏的手,老泪纵横:“我苦命的闺女啊……”

那几天,李贞把门关得紧紧的,不吃不喝,只是哭。哭得眼睛肿得像桃子,声音也哑了。

二月初四,天还没亮,伍忠全、卢金华带着一伙人,吹吹打打地来了。

火把将院子照得通明。卢金华穿着大红袍子,坐在堂下,得意洋洋。伍忠全在院子里吆五喝六。曾氏被支使到厨房温酒。李之阳被逼着在堂上焚香,招呼客人。

李金诏带着几个人,到李贞房门口催她上轿。

李贞坐在床边,嘴唇咬出了血。她看着李金诏,这个从小一起长大的堂兄,如今却成了逼她走向死路的恶鬼。

“堂兄,”李贞说,声音出奇地平静,“我丈夫外出,无依无靠,才回娘家暂住。你是我的堂兄,同堂共居,你不庇护我、怜悯我也罢了,反倒勾结外人逼我改嫁!”

李金诏脸色一变,正要发作,李贞接着说:“我今日死在这里,做鬼也不放过你!我诅咒你,子孙不昌,断子绝孙!”

声音虽不大,却像刀子一样,扎进在场每一个人的心里。

卢金华从堂下跳起来,指着李贞的房门破口大骂:“给脸不要脸!嫁我是你的福气,你有什么不愿意的——”

话没说完,只听房内“扑通”一声闷响,像有什么沉重的东西摔倒在地。

众人一愣,冲进门去。眼前的一幕,让所有人都僵住了。

李贞倒在血泊中,一把剪刀深深地扎入自己的咽喉。鲜血汩汩地往外涌,染红了她的衣襟,染红了床前的泥地。她的眼睛还睁着,望着屋顶,望着那看不见的青天,似乎有说不尽的冤屈。

屋里尖叫声、哭喊声响成一片。

伍忠全脸色煞白,推了推卢金华:“快走!出人命了!”两人带着那伙人,连滚带爬地蹿出了院子,消失在夜色中。

李金诏也吓得站不稳,跌跌撞撞地往外跑。
李之阳扑到女儿身边,抱着她,嚎啕大哭。曾氏从厨房赶来,看到女儿满身是血,当场昏了过去。

李贞没有当场死去。她在血泊中挣扎了九天,最终还是没能挺过来。那一年,她只有二十六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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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折 天理昭彰

李贞死后,李之阳告到洪雅县衙。

县令姓周,为官还算清明。他听了案情,勃然大怒,当即下令将李金诏、伍忠全、卢金华三人捉拿归案。

初审之后,县里依律拟判:李金诏威逼有夫之妇改嫁,致其死亡,比照“威逼人致死”之律,从重处罚;伍忠全、卢金华身为从犯,减等处置;胡世明虽未参与逼嫁,但身为胡建盛之伯父,不护侄媳,反允其改嫁,亦有不当,按“不应为而重为”律条处置;李之阳被逼无奈,免究。

案子报到省里。臬台大人张廷琛仔细审阅案卷,认为县里判得太轻了。他提起朱笔,一字一句地写下判词:“李金诏为贪钱财,竟逼已有丈夫之堂妹改嫁,致令惨死,情节恶劣,法无可赦。改判绞监候。伍忠全、卢金华身为从犯,助纣为虐,各改判流三千里。胡世明依原议。李之阳免究。李氏矢志守节,坚贞不屈,为亲所逼,以死全节,依例旌表。”

上报刑部,刑部核准。乾隆三十四年(公元1769年)九月,终审定案。次年二月,洪雅县奉旨在李贞墓前建立贞节牌坊。牌坊是青石砌成的,高约三丈,上有“贞烈可风”四个大字。坊柱上刻着一副对联:

一死全名,节比青松堪傲雪
千秋垂范,心同白石不沾尘

牌坊立起来的那天,方圆几十里的百姓都来了。有人叹,有人哭,有人骂。

同年十月,李金诏被执行绞刑。据说行刑那一天,天空忽然乌云密布,电闪雷鸣,大雨倾盆而下。围观的人说,那是老天爷在为李贞申冤。

伍忠全、卢金华被押解上路,流放三千里外的苦寒之地。卢金华走到半路就病死了,伍忠全到了流放地,没多久也死了。天理昭彰,报应不爽。

胡建盛后来怎样了?没有人知道。他始终没有回来。有人说他死在了异乡,有人说他去了更远的地方,再也没脸回来。李贞等了他七年,到死也没能等到他。

李贞的墓,在洪雅县城外的一片山坡上。周围种着几棵松树,四季常青。每逢清明,附近的百姓都会来扫墓。坟前的香炉里,香灰总是堆得满满的。

牌坊,碑记,志书上的文字——都还在。那些冰冷的石头和白纸黑字,诉说着一个有血有肉的故事。

有诗叹曰:

七载望夫夫不归,一门豺虎欲相欺。
霜锋断颈红犹在,贞魄凌霄死亦奇。
三尺牌坊青石冷,千年荒冢暮鸦悲。
至今洪雅江头月,犹照当年溅血衣。

这正是:

贫家有女初长成,七岁许字胡家郎。
夫婿飘蓬去不返,妾身守志待归航。
堂兄贪贿逼改嫁,弱女捐生全节亡。
天理昭彰终有报,牌坊千载立斜阳。

附记:

据说《李烈妇纪略》碑刻贞节牌坊20世纪60年代被毁,部分石构件尚存。李烈妇墓在洪雅县城外,今已不存,但故事仍在民间流传。

本回依据蔡汝瑶撰写的《李烈妇纪略》改编,原章收录于清嘉庆《洪雅县志·艺文志》,是研究清代妇女生活和婚姻制度的重要史料。一个小人物的故事,一段湮没在泛黄志书中的往事,时隔两百多年重新翻开,那些用生命捍卫尊严的女子,依然令人动容。该故事依然警醒世人!

补遗卷二十一完

(小说作者:唐从祥,笔名唐驳虎,《玉屏拾遗记》历史神话故事小说已经申请著作权登记保护,侵权必究!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