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德州公安

近日,四川一男子因酒后谎报火警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5月2日凌晨

陈某某(男,37岁,雷波县千万贯乡人)

在醉酒状态下

拨打119报警电话

谎称锦城镇境内发生“火情”

接警后,雷波县消防救援局

紧急出动12名消防员、3辆消防车

经全面细致核查

现场并无任何火情

在进一步调查中

陈某某对自己酒后虚构火情

谎报警情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雷波县公安局

依法对陈某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119火警电话

属于社会公共资源

是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

“生命热线”

切记不要报假警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六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一)违反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的;

(二)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

(三)谎报火警的;

(四)阻碍消防车、消防艇执行任务的;

(五)阻碍消防救援机构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故意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灾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行为扰乱公共秩序的。

来 源 | 四川消防119、凉山彝族自治州消防救援支队、中国消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