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这样一家律所,江湖上流传着它的不少传说:接班人由掌舵人亲自指定;业务遍布全球,却能做到“一盘棋”式的一体化运营;成立一百三十多年,始终坚持一条铁律——保持独立。而最让人津津乐道的,是它至今仍在使用、穿越了近一个世纪的管理合伙人制度。我所合伙人团队本次参访的律所就是美国众达(Jones Day),一个在公司商事领域实力强悍到让同行侧目的国际巨头。
一、发展历程:从地方到全球的跨越
1893年,众达的前身Blandin & Rice在俄亥俄州克利夫兰成立。站稳俄亥俄州后,众达开始向全美拓展。1946年率先设立华盛顿办事处,1973年在洛杉矶设立办事处,进一步向西扩张。正是这些大胆的区域布局,才造就了如今覆盖全美的全国型律所。1986年,众达与萨里莫尔斯律师事务所(Surrey & Morse)合并,顺势扩大了纽约、伦敦、巴黎和华盛顿的办事处,并持续完善海外版图。经过五次合并及设立海外办事处,最终在全球五大洲布局了43个办事处。
二、“百年制度”:稳掌航向的治理密码
超前的眼光成就了众达的规模,而让它在百余年中屹立不倒的,则是同样极具前瞻性的内部治理。
1928年,众达首任管理合伙人弗兰克·吉恩(Frank Ginn)提出并推行了管理合伙人制度。近一个世纪过去,这一制度依然是众达的标志性特色。合伙协议规定,管理合伙人有权管理律所事务、决定合伙权益、处理内部事务并指定继承人。
从制度设计上看,管理合伙人拥有较大的内部管理权限,从而将其他律师和合伙人从繁琐的内部事务中解放出来,让他们更专注于法律服务质量。由于现任管理合伙人有权指定下一任人选,保证了律所文化理念与制度体系的延续与统一。目前,众达已历经八任管理合伙人,每一任都为律所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
三、全球一体、独立精神与多元文化
众达打造出独树一帜的管理结构——“一所跨全球”的模式。通过一体化全球网络,能够及时响应客户需求,实现律师之间的相互承诺与无缝协作。建所之初,初代管理合伙人弗兰克·吉恩就确立了一条最重要的原则:事务所必须保持拒绝任何代理的自由,也就是保持自身的独立性。这一理念贯穿众达的发展历程。2022年,Law 360将众达评为“天花板粉碎者”,即股权合伙企业中女性比例最高的十家律所之一。这体现了众达对多元与包容文化的重视。作为最早致力于为女性和多元化律师创造平等机会的律所之一,众达一直以开放包容的心态吸引各类律师人才,并提供平等的发展平台。
众达律所本次座谈交流的女性嘉宾
走过133年,众达律所凭借百年深耕的经营智慧、坚守初心的治所理念,以及富有远见的布局格局,对国内律所具有深刻的示范意义,值得我们静心体会、对标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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