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审法官一句话问到了根子上:“豆包、Deepseek上发问,为什么没有这些评价?
前文回顾:
李小亮律师这辈子可能都没想过,自己执业生涯最大的“刑事风险”,不是来自对手,不是来自当事人,而是来自百度。
2024年9月,这位江苏南京的执业律师,闲来无事在百度搜了一下自己的名字。这一搜,搜出了个“有期徒刑三年”。
百度AI智能回答言之凿凿:“李小亮律师被判三年有期徒刑。根据探索结果,被告人李小亮因犯爆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配图,是他本人穿着律师袍的庄严照片。
一个活得好好的律师,在百度的世界里,已经成了阶下囚。罪名是爆炸罪——这想象力,比律政剧编剧还奔放。
李小亮把百度告上法庭。南京市江北新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百度AI智能回答将错误、贬损性内容明确指向原告,构成名誉侵权,判决百度书面道歉。百度不服,上诉。2026年3月,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官司赢了,然后呢?然后就没有然后了。判决生效,百度纹丝不动,拒不履行。直到近日,李小亮向法院提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一家市值千亿的互联网巨头,对一纸判决的态度,像个老赖。
这不是孤案。北京律师黄贵耕,在百度AI里发现自己“威胁法官”、“介绍贿赂”、“伪造印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名好多。他也把百度告了,案子还在北京海淀法院等着。
还有更离谱的。公益人士寇女士,被百度AI“总结全网54篇真实经验”后,成了“因敲诈勒索罪处于服刑状态”的罪犯,还“由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1
庭审中,百度代理人辩称:“所有的人工智能都会产生幻觉。”
这话没错。AI幻觉(AI Hallucination)是行业通病,大模型有时会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但关键在于,别人家的AI幻觉,顶多是说“拿破仑用iPhone发推特”,或者“猫有八条腿是因为它们来自外星”。而百度AI的幻觉,是精准地、指名道姓地、有图有真相地,把一个个活生生的专业人士,送进虚构的监狱。
主审法官一句话问到了根子上:“豆包、Deepseek上发问,为什么没有这些评价?”
是啊,为什么在DeepSeek、豆包上问李小亮律师简历,不会弹出“判刑三年”?为什么它们没有把寇女士总结成敲诈勒索犯?是它们的算法更善良吗?是它们的系统更干净,或者说,它们的饲料没那么脏?
百度AI的幻觉之所以如此刑味十足、如此具有毁灭性,根源或许在于它的训练数据里,混杂了太多未经清洗的谣言、诽谤、网络暴力……当用户搜索一个具体人名时,它不像是在检索信息,更像是在一个巨大的、未经分类的垃圾场里,随机抓取几片最刺眼、最耸人听闻的碎片,然后拼凑成一个全网总结。
当一家公司的核心盈利模式,长期依赖于“竞价排名”——谁给钱多,谁的信息就靠前,哪怕那是虚假医疗广告——那么它的AI基因里,就注定缺乏对信息真实性和个人权利的基本敬畏。它的算法本能,不是求真。
所以,百度AI产生的不是普通的幻觉,它或许是魏则西事件以来,始终未曾根治的流量至上的癌变,在AI时代转移到了新的器官?
2
如果把时间线拉长,你会发现百度AI的不靠谱,体现在多方面。
2026年3月31日晚上,武汉上百辆百度萝卜快跑无人驾驶出租车,因为一场网络波动,集体在高架桥上趴窝堵路,把乘客困在车流中。事后补偿,是5折优惠券。
从物理世界的萝卜趴窝,到数字世界的AI造谣,一个掌控着人们出行安全和网络声誉的巨头,其技术防线脆弱得像一张草纸。
更讽刺的是它的态度。无人车趴窝,说是网络原因;AI造谣,说是技术幻觉。总之,千错万错,都不是我百度的错。
法院判了,我可以上诉,这没问题;但上诉输了,我还可以拖着,就有些耍赖了。
这是一种深入骨髓的傲慢。它源于垄断地位带来的路径依赖,源于竞价排名模式带来的巨额利润,更源于一次次重大安全事故后,那轻飘飘的、从未伤筋动骨的整改。
3
当一家公司,其最赚钱的业务(搜索广告)建立在信息的模糊地带,其最前沿的探索(自动驾驶、AI)又接连爆出关乎人命和名誉的恶性事故时,我们很难再用“创新者的窘境”来形容它。
创新者的窘境指的是成功企业因固守原有成功模式而错失颠覆性创新机会。
但百度的问题更深层。它早已不是创新者,而是一个被自身历史包袱拖入泥潭的挣扎者。
十年前,魏则西用生命追问:我们还能相信百度的医疗信息吗?
十年后,李小亮、黄贵耕、寇女士们用官司追问:我们还能相信百度的AI回答吗?
武汉的乘客们用一场惊吓追问:我们还能把命交给百度的方向盘吗?
当人们不再用你的搜索,不再信你的AI,不再坐你的车时……
问题在变,答案却似乎从未改变。
技术本身无善恶,但驾驭技术的人有。当一家公司的核心驱动力,始终是流量和利润,而非用户价值和社会责任时,它的AI再智能,也只会更高效地作恶。
这个问题,百度该好好想想了。
小编微信:bugoubj
本文已开快捷转载,支持自由转载
请动动小手,关注智识漂流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