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鞍山公安公布5起打击经济犯罪典型案例
2026年5月15日是第十七个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为严厉震慑经济犯罪活动,提升群众防范意识和能力,切实维护金融秩序与群众财产安全,鞍山公安经侦部门聚焦涉税、金融、商贸等高发多发领域,梳理公布5起近期侦破的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以案警示,希望广大市民引以为戒,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案例一:严打挪用资金犯罪
2025年,鞍山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破获一起某集团实控人挪用资金案。经查,犯罪嫌疑人李某系某集团实际控制人,在2017年至2018年期间,利用自身职务便利,无视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先后四次擅自挪用公司巨额资金,全部用于个人挥霍消费,直至案发仍未能归还,给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2026年4月,人民法院依法对李某作出判决,其因挪用资金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三个月。
警方提示
公私分明是从业底线,遵纪守法是立身之本。广大企业要进一步健全财务审批制度,切实从源头有效防范此类经济犯罪。
案例二:重拳打击虚开发票
2026年,鞍山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破获灵活用工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抓获犯罪嫌疑人3人,追缴违法所得300余万元。经查,该公司利用网络建立灵活用工平台,向平台中录入虚假用工人员,虚构用工业务,制作虚假用工合同,利用个人代开的方式为下游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涉案金额达2亿余元。
警方提示
企业务必依法诚信纳税,切勿触碰虚开发票、偷逃税款红线,合法合规经营才是长久之道。
案例三:剑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2026年,在全市公安机关集中开展的“扫楼清街”专项行动中,海城市公安局经侦大队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海州街道门市进行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时,发现某生活艺术馆内数名业务员在街面发放传单,诱惑老年人进店,以赠送鸡蛋、洗衣液等小礼品为手段,后又通过讲课的方式对到店的老年群体进行投资宣传,以藏品增值、定期回收产生高额回报为噱头,向众多老年人非法吸收资金。目前,该案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追回涉案资金40余万元。
警方提示
切莫轻信天上掉馅饼,高额返利皆是圈套,所谓保本稳赚的投资都是谎言。请擦亮双眼,自觉远离非法集资。
案例四:严查职务侵占犯罪
2025年2月,海城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根据纪委监委移送线索,对李某涉嫌职务侵占犯罪开展立案侦查。经查,2021年至2025年期间,某集团副总经理李某利用职务便利,与某环保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某合谋,以集团开展环保业务为名,让王某为其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手段侵占集团资金,涉案金额1800余万元。目前,李某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王某被依法移送监察委员会调查处置。
警方提示
企业需加强岗位监督制衡,定期核查账目,堵塞管理漏洞,严防员工监守自盗。
案例五:警惕串通投标犯罪
2026年4月,鞍山市公安局铁东分局经侦大队依据纪委监委移送线索,对李某、颜某涉嫌串通投标犯罪开展立案侦查。经查,某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李某与某公司法定代表人闫某内外勾结,共同实施串通投标行为,涉案金额3600万元。李某利用自身招标代理职务便利,人为操控招标项目;闫某则牵头组织多家企业参与陪标围标,同时指使员工王某等人统一制作投标文件,人为操控中标结果。
目前,王某等3名主要涉案人员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李某、闫某被依法移送监察委员会调查处置。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
各市场企业应当合法合规参与竞标,自觉远离围标、串标、挂靠陪标等违法行为,切勿以身试法。
经济犯罪不仅侵害群众切身利益、损害民生福祉,更严重威胁金融稳定、扰乱社会安宁。鞍山公安将始终打击经济犯罪高压态势,常态化开展普法警示宣传工作,不断提升群众识骗防骗能力。同时,也呼吁广大市民擦亮防范慧眼,自觉远离各类经济犯罪陷阱,携手共建安全稳定、和谐有序的法治环境。
(鞍山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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