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是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第一课堂,监护缺位、家庭教育失责,日渐成为未成年人遭受不法侵害的重要风险隐患。近日,湛江市遂溪县人民法院在审理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过程中,依法向涉案未成年人监护人制发家庭教育指导令,以司法刚性约束督促家长切实履行法定监护与家庭教育责任,全方位筑牢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防线。

法院审理查明,案件被害人为未成年人小丽(化名)。因其监护人长期疏于监护管教、家庭教育不到位,小丽通过网络社交软件结识陌生网友并私自相约线下见面,继而遭受不法侵害。

“你作为家长,依法承担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今后要多关心孩子的身心成长状况,正确、全面履行监护职责。后续法院将联合派出所开展跟踪回访、动态督导,拒不整改或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2026 年 4 月 30 日上午,案件承办法官责令小丽的父亲前往当地派出所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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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法官的谆谆告诫,小丽的父亲当场作出承诺:“今后我一定会多与孩子沟通交流,加强日常陪伴,切实履行好父亲的监护责任。”

此次家庭教育指导令的制发,是遂溪法院落实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的有力举措。下一步,遂溪法院将立足审判职能,常态化推进未成年人全方位司法保护工作,精准补齐家庭监护短板,持续深化能动司法,全力守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与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