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启动“生态环境保护质效提升年”行动

代表委员成为生态环境领域办案“外脑”

近日,青海省检察院、青海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召开动员部署会,正式启动“生态环境保护质效提升年”行动。青海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查庆九,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董玉毅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通报了两部门共同制定的生态环境保护质效提升年行动方案。据悉,这项行动贯穿2026年全年,明确以贯彻实施生态环境法典为主线,坚持法治引领、“府检联动”、问题导向、质效优先,围绕规范行刑衔接提升案件办理质效、固体废物污染处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提升、重点区域专项监督、加强普法宣传等五项重点任务分三个阶段推进,进一步健全“执法+司法”协同机制,强化线索移送、协同调查、专项监督、案例引领,着力破解生态环境领域有案不移、不刑不罚等突出问题,推动形成“行政查处、刑事打击、公益保护、生态修复”闭环治理体系。

动员部署会上,全国人大代表、青海省西宁市河道治理中心主任蒋志刚,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科学院西北高原生物研究所研究员高庆波,人民监督员王洪海,青海省委党校教授兰措卓玛,西宁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张黎,青海省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副主任芦佳被聘为青海省生态环境法治专家库专家,并颁发聘书。

据了解,该专家库由青海省检察院与该省生态环境厅共同组建,汇聚省内高校生态环境领域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两部门业务骨干共36人,将在重大疑难案件办理、重点区域生态评估、法治理论研究等方面提供专业支撑,为行政执法和检察监督注入智力支持。

来源 | 青海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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