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交所下发纪律处分决定书,决定对*ST柳化(600423)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注意到,上述处分源于*ST柳化2025年度业绩预测严重失准。

经查明,*ST柳化于1月21日披露《2025年年度业绩预减公告》,预计2025年年度净利润为628万元,同比下降79.19%;预计扣非后净利润为602万元,同比下降82.12%。公告同时披露,不存在影响此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4月11日,*ST柳化宣布对2025年年度业绩预告进行更正。公司称,由于审计机构采取更为审慎的原则对其计提大额资产减值损失,导致当期利润减少。公司预计2025年的净利润为-3000万元,实现扣非后净利润-3020万元。同时,公司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37亿元,低于3亿元,公司股票在2025年度报告披露后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025年年报显示,*ST柳化最终实现营业收入1.37亿元,净利润为-2571.25万元,扣非后净利润为-2596.19万元。4月28日起,公司股票简称由“柳化股份”变更为“*ST柳化”。

上交所指出,公司年度业绩是投资者关注的重大事项,可能对公司股价及投资者决策产生重大影响。公司预计2025年年度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净利润、扣非后净利润是否为负值直接影响投资者对公司股票是否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判断,但*ST柳化预计净利润、扣非后净利润由正转负,发生盈亏方向的变化,可能对投资者判断造成重大影响,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下称“《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事实上,从盘面上看,*ST柳化对业绩预告更正后,其股价一度大幅下挫。4月13日至20日,公司股价累计跌幅达23.81%。

上交所指出,责任人方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陆胜云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日常经营管理负责人,财务总监莫善军作为公司财务事项负责人,董事会秘书黄吉忠作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具体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的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经上交所自律监管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上交所决定对*ST柳化及陆胜云、莫善军、黄吉忠予以通报批评。对于上述纪律处分,上交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同时,上交所要求*ST柳化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有效措施对相关违规事项进行整改,并结合决定书指出的违规事项,就公司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中存在的合规隐患进行深入排查,制定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切实提高公司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水平。

“你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举一反三,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并保证公司按规则披露所有重大信息。”上交所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