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也是够倒霉的!湖南衡阳,一名高二男生晚上10点下了晚自习后并没有直接回去休息,反倒是跑到了学校操场跑步,跑了两圈后突然晕倒,最后也没能救回来,男生家属向学校索赔,他们认为是学校施救不及时,导致了悲剧发生
当晚10点12分左右,男孩跑完第二圈后身体出现不适,停下脚步。又勉强走了大约50米,突然倒地。周围同学赶紧喊老师,几个同学一起把人往宿舍门口的大道上抬
10点35分,救护车到了。但送到医院抢救一个多小时后,还是没能留住这条年轻的生命。有关部门初步认定,是心脏问题导致的猝死
学校一位负责人说,监控清清楚楚记录了这个过程
家长认为,学校要是反应再快一点,孩子或许还有救。学校虽然不认同“施救不及时”这个说法,但也表示:孩子是学校的孩子,该负的责任不会逃避。双方眼下卡住的,是赔偿数额谈不拢
这事儿一出来,评论区观点很分明
有人说,大晚上10点多自己去跑步,谁能拦得住?老师总不能24小时跟在屁股后面。也有人觉得,学生倒在校园里,学校就有责任,起码急救措施要跟上
说实话,两边都有道理。但有几个现实问题
第一,晚上10点多的操场,学校有没有义务配急救力量?实话实说,全国也没几所学校能做到。这是现实。晚自习结束后的时间段,常规的校医、体育老师早就下班了,留校的也就是值班老师和宿管
第二,从10点12分倒地,到10点35分救护车到,这23分钟里学校该做什么、能做什么?几个同学和老师把人抬到宿舍门口,这个操作对不对,事后看可能有争议。心脏骤停的患者,随意移动反而不利于抢救。但话说回来,现场有几个学生和老师能准确判断是心脏问题?大多数人第一反应是“赶紧送出去等救护车”。这不是借口,是真实的认知局限
第三,心脏猝死这个事,即便第一时间做心肺复苏、用上AED,救回来的概率也不是百分之百。更何况,很多中小学根本没配AED
男孩热爱运动,晚自习后跑个步,多正常的事。学校也没法规定“晚上10点后不准跑步”。可偏偏就出了事。
家长索赔,是丧子之痛无处安放,需要一个出口。学校该不该赔?适当的人道主义补偿,于情于理都说得通。但要说到“施救不及时”这个定性,得拿出实打实的证据,比如老师看到了故意拖延、或者明明有急救设备却没拿出来用
对此,你有何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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