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纲要》以名词解释的形式对 “网推所” 进行了定义:即 “网络推广律师事务所”,是主要依托互联网广告投放等线上推广模式获取案源的律师事务所类型。

在《合力优化高标准执业环境》章节,《纲要》写明:开展 “网推所”、法律咨询公司对律师行业影响专项调研。协助相关部门健全律师不当执业线索跨系统转递查处及违法犯罪情况通报机制,查处律师事务所、律师与法律咨询机构之间违法违规合作。围绕行业反不正当竞争问题,健全不正当竞争行为投诉举报和配合查处机制,积极引导全行业响应抵制不合理低价竞争倡议、践行合规竞争,加大对反内卷、营造行业良性竞争环境宣传力度。

在回答记者提问时,市律协相关负责人就市民关切的 “网推所” 相关问题作出回应,表示不反对律师用合理合规合法的方式利用新的平台来宣传推广业务,这是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托底的>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同时,市律协相关负责人也关注到网络推广过程中存在的一些乱象,比如有些人并非执业律师,却非法利用执业律师的称谓来宣传推广业务;还有人在宣传推广业务当中存在违规行为,例如披露案件事实,或者进行 “包打赢”“不收钱” 等违规承诺。该负责人表示,这些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会受到现有的宣传推广信息管理相关制度约束,若构成相关要件,还会受到严厉惩处。

针对自媒体宣传推广这一新兴现象,市律协相关负责人表示,在不反对的同时,也在研究如何做好规范和引领。不久前,市律协已发布《上海律师宣传推广合规指引》,对推广形式可能涉及的违规规定作出了详细列明,希望通过该指引的发布,引导上海律师在规范的基础上做好宣传推广工作。

该负责人强调,“网推所” 是一个中性的概念,律协并不否定律师事务所以网络推广的形式存在,但目前有一部分 “网推所” 无法在宣传推广的承诺基础上保证业务质量,由此产生了一些问题,这些问题集中影响到有法律服务需求的市民。

该负责人表示,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实现信息对称、供需对接。一些市民在寻求法律服务时,无法第一时间找到与之匹配、能满足自身需求的律所或律师,便会查找网络平台上的信息,而这些平台上的不实信息可能会对市民造成一定危害。律协处理的部分纠纷便由此产生,因此,解决信息对称、供需对等的问题至关重要。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上海市律师协会会长邵万权在总结讲话中指出,《纲要》紧扣国家法治建设与上海城市发展定位,是破解行业发展瓶颈、推动上海律师行业全域高质量跃迁的关键举措,对律师赋能实体经济、服务民生福祉、优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邵万权会长表示,下一步,上海律协将强化统筹推进、协同联动、主体作用与监测评估,闭环落实各项任务,确保纲要落地见效。希望全体律师以此次《纲要》发布为新起点,坚定信心、同心同德,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以更加昂扬的姿态、更加务实的举措,奋力开创上海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