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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网讯:5月13日,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累计诉讼、仲裁进展情况的公告。

根据公告,南山控股控股子公司宝湾物流控股有限公司(简称“宝湾物流”)于近日收到河南省中牟县人民法院的(2024)豫0122民初4636号一审《民事判决书》,判决郑州恒乐实业有限公司、宝湾物流控股有限公司支付中建七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延迟开工管理费、停工期间损失、预期可得利润,共计30,965,166.98元,及工程款对应利息(以2,7461,455.35元为基数,自2023年12月26日起按照同业间一年期报价利率计算)。

宝湾物流不服一审判决,已于近日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南山控股表示,除前述案件进展外,《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中其他单项涉案金额超过1000万元且尚未结案的案件无进一步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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