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二叔46岁得了糖尿病,他不管那些,该吃吃,该喝喝,来者不拒。

这话是我爸说的。说这话的时候,我爸正坐在医院走廊的塑料椅子上,双手撑着膝盖,低着头,声音闷得像从地底下传上来的。我妈在旁边抹眼泪,我靠在墙上,手里攥着二叔的住院单,上面写着一长串我认不全的诊断名称,但有几个字我是认得的——糖尿病足、坏疽、截肢。

二叔今年五十二。六年前查出糖尿病的时候,他才四十六,正当壮年,一米七八的个子,一百八十多斤,红光满面,走起路来咚咚响,隔着老远就能听到他的脚步声。那时候他在镇上开了一家五金店,生意不算多红火,但养活一家三口绰绰有余。二婶在隔壁的服装厂上班,表弟刚上高中,日子过得热气腾腾的。

查出糖尿病纯属偶然。那年村里组织免费体检,二叔被二婶拽着去了。他本来不想去,说自己壮得像头牛,有什么好查的?结果一查空腹血糖,十五点多。医生看着化验单,表情严肃得像是看到了什么不该看到的东西,说你这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你以前没觉得哪里不舒服吗?二叔想了想,说好像是有点口干,喝水比以前多,尿也多,夜里要起来好几趟。他一直以为是天干物燥,多喝点水就好了。医生叹了口气,说你这是典型的三多一少,糖尿病的典型症状,你拖了多久了都不知道。

二婶当场就哭了。二叔倒是不当回事,拿着医生开的药,该干嘛干嘛。医生说要控制饮食,少吃米面,少吃油腻,少吃甜食。二叔听了,点点头,出了医院门就跟二婶说,走,去东街那家新开的馆子吃烤鱼,听说味道不错。二婶说你刚查出来糖尿病,还吃烤鱼?二叔说鱼又不是甜的,怕什么?那是他对自己说的第一个谎,也是最开始的那条裂缝,以后的所有崩塌,都是从那条裂缝开始蔓延的。

他吃药的依从性倒是还行。二甲双胍、拜糖平,一日三餐,每餐各一粒,他基本能记得。偶尔忘了,想起来补上,想不起来就算了。二婶提醒他,他说知道了知道了,语气里带着一种“你怎么这么啰嗦”的不耐烦。他大概觉得,吃药就等于治病了,吃了药就等于没事了。他不知道的是,糖尿病的治疗,吃药只是最基础的一环,饮食、运动、监测、教育,五驾马车缺一不可。他只知道吃药,不知道或者不愿意知道其他的东西,就像买了一辆破车,只加油不保养,能开多久全凭运气。

头两年,他的血糖控制得马马虎虎。空腹七点几,餐后十几,不算好,也不算太差。二婶严格控制他的饮食,米饭只让他吃大半碗,肥肉不许碰,油炸的东西不许碰,甜食更是一点都不许沾。二叔嘴上答应,背地里偷偷吃。五金店隔壁就是一家蛋糕店,他隔三差五去买那种老式鸡蛋糕,一块钱三个,趁二婶不在,几口就吞下肚。二婶发现了跟他吵,他说不就几个蛋糕吗?你至于吗?二婶说你血糖高成这样,你还吃甜的,你是不是不要命了?二叔把脸一沉,说你别咒我,我又没怎么着。

那几年的饭桌上,二叔家的气氛很微妙。二婶做菜少油少盐,清汤寡水的,二叔不爱吃,筷子扒拉两下就说饱了。等二婶洗碗去了,他偷偷摸摸从冰箱里翻出半瓶腐乳、一碟咸菜,就着剩饭扒拉一碗。有时候半夜爬起来,冰箱里的凉馒头掰半个,蘸着酱油吃。二婶第二天发现馒头少了,知道他半夜偷吃了,气得不行,又心疼得不行。两个人为这事吵了无数次,吵到最后,二婶哭,二叔摔门出去,一个人蹲在五金店门口抽烟,烟雾缭绕中,他的脸忽明忽暗,像一尊被风化得看不清五官的旧石像。

他当然知道吃这些不好。但他管不住自己。或者说,他不想管。他觉得人活一辈子,这不能吃那不能吃,活着还有什么意思?他的原话是这么说的:“我宁肯少活十年,也要吃个痛快。你让我这不吃那不吃,蔬菜叶子啃得跟兔子似的,我宁可现在就死了算了。”他说这话的时候语气是嬉皮笑脸的,带着一种视死如归的豪迈,好像他是看透了生死的武林高手,而不是一个血糖控制不好、随时可能出问题的糖尿病患者。

我后来想,他的这种“豪迈”,大概是一种防御机制。承认自己管不住嘴太难堪了,不如把它包装成一种人生态度——“我二叔活得潇洒,不在乎”。这样就不用面对那个事实:他不是不在乎,他是做不到。

确诊后的第三年,他的血糖开始失控。空腹经常在十以上,餐后能飙到二十几。医生给他加了药,从两种加到三种,又加了胰岛素。二婶学会了打胰岛素,每天早晚给他打,打之前还要测血糖。她学得很认真,拿个小本本记着每次的数值,血糖高了就皱眉,低了也皱眉,永远皱着眉。

二叔开始瘦了。不是那种健康的、通过运动和节食达成的瘦,是那种病态的、肌肉流失的、皮肤松垮垮地挂在骨头上的瘦。他从一百八十多斤掉到一百四十斤,掉得很快,不到半年就掉完了。他的脸颊凹进去了,颧骨突出来了,以前紧实的肚子变得松软,皮带往里缩了好几个扣眼。他照镜子的时候偶尔会愣一下,但很快就把目光移开了,好像不愿意看到镜子里那个正在被什么东西一点点吞噬掉的自己。

他开始有了并发症。先是在眼睛上,视力模糊,看东西像隔了一层毛玻璃。去医院查,糖尿病视网膜病变,早期的,医生说严格控制血糖还有希望逆转。他说好,回去以后该怎么样还是怎么样。他不是不害怕,他是害怕到不知从何做起,干脆装不害怕。

后来又出现了周围神经病变,脚趾发麻,像有无数根针在扎,又像蚂蚁在爬。二婶给他买了好几种营养神经的药,他吃了几天说没感觉,不吃了。二婶让他每天晚上用温水泡脚,他泡了两天,第三天说麻烦,不泡了。他的脚开始失去知觉,踩在地上像踩在棉花上,走路深一脚浅一脚的,有时候鞋穿反了都不知道。

五十一岁那年冬天,他脚上长了一个鸡眼。他自己拿指甲刀剪,剪破了,流了点血,没当回事。过了几天,那个小伤口没有愈合,反而开始发红、肿胀、流脓。二婶吓得脸都白了,让他赶紧去医院。他说没事,抹点药膏就行了。又拖了一个星期,那个脚趾整个变黑了。

坏死是没办法逆转的。

二叔住进了医院。医生看着他的脚,沉默了很久,说了一句话:“你怎么不早点来?”二叔没吭声,躺在病床上,眼睛看着天花板,天花板上的灯管亮得刺眼,他眨了眨眼,没流泪。二婶在走廊里哭得蹲了下去,我爸妈扶她,她站不起来,腿软得像两根煮过头的面条。

我赶到医院的时候,二叔已经被推进了手术室。二婶坐在手术室门口,眼睛肿得像桃子,手里攥着二叔的外套,那件灰蓝色的冲锋衣,袖子磨得发白了,领口有一圈洗不掉的汗渍。她攥着那件外套,像攥着一个人的命,攥得指节发白,指甲嵌进了布料里,拔不出来。

手术做了快三个小时。截掉了右脚的第二、第三脚趾,医生说还好没有扩散到整个脚掌,保住了大部分的足部功能。二叔被推回病房的时候还睡着,麻醉没退,脸色灰白,嘴唇干裂,脸上没有一点活人的颜色。他的右脚缠着厚厚的纱布,纱布外面还包了一层绷带,像一个不该存在于那里的、沉重的、苍白的茧。

二婶趴在床边,手伸进被子底下,摸他的手。他把她的手握住了,不知道是有意识的还是无意识的。她就那么让他握着,一动不动,眼泪无声地从鼻梁上滑过去,滑到另一只眼睛里,又从那只眼睛里滑出来,滴在白色的床单上,洇开一小片灰色的印子,像一滴墨掉进了水里。

二叔醒来以后,第一件事是低头看自己的右脚。他看到纱布,看到那几根没了脚趾的位置,沉默了很久。他老婆在旁边叫他,他不应。他女儿叫他,他也不应。我妈端着一碗粥过去,说哥你吃点东西吧,他把头转了过去,面向窗户,不让我们看到他脸上的表情。

那天晚上,我从病房出去买水,在走廊里遇到我爸。我爸站在窗户边抽烟,烟抽得很凶,一根接一根,地上已经扔了好几个烟头。他看到我,把烟掐了,哑着嗓子说了一句话:“你二叔这病,不是老天爷给他的,是他自己找的。”

我没说话。

我爸又点了一根烟,吸了一口,呛得咳了起来,咳得弯了腰,手撑着窗台,咳了好久才缓过来。“我跟他说了多少回,说了多少回啊……”他的声音在咳嗽的间隙中断了,又接上,像一张被撕裂了又被粗针大线缝起来的布,“我说你不能这么吃,你不能这么喝,你得忌口,你得打针,你得上医院看看。他不听啊,他不听。他说他有数,他有什么数?他有数他能把脚搞成这样?他有数他能躺在这张床上?”

窗外的天已经黑透了,医院的院子里停着几辆救护车,蓝灯不紧不慢地转着,把整面墙照得忽蓝忽白。我爸站在那片忽蓝忽白的光里,肩膀微微抖着,不知道是因为冷,还是因为别的什么。

“他就是没把糖尿病当回事。”我爸最后说了这么一句,把烟头摁灭在窗台上,转身走了。

他走了以后,我在窗户边站了一会儿。楼下的急诊室门口来了个救护车,担架抬下来一个人,家属哭喊着跟在后面,声音尖锐地刺破了夜的黑色。我想,这世上大概每天都有无数种疾病,用无数种方式,找到无数个不把它当回事的人。有人运气好,还来得及。有人运气不好,来不及了。二叔的运气不算最好,也不算最坏。他丢了两根脚趾,但命还在。命还在,一切就还有转机。

我以为。

出院以后,二叔消停了一段时间。他按时吃药,按时打针,饮食上也开始注意了。二婶高兴得不行,觉得这次真的把他吓醒了。她每天变着花样给他做低糖餐,荞麦面条、全麦馒头、清蒸鱼、凉拌黄瓜。二叔吃是吃了,但吃得寡淡,每顿饭都吃得很快,筷子在盘子里挑挑拣拣的,像一只被关在笼子里的、对面前的食物提不起任何兴趣的动物。

这种提不起兴趣,比对抗更让人心慌。对抗里好歹有欲望,他只是控制不住自己的欲望。没有兴趣,是连欲望都没有了,像一个吃货突然失去了味觉,那种消沉是根子里的、很难拔出来的。

果然,好景不长。过了不到半年,二叔又故态复萌了。起因是二婶娘家出了点事,她回老家待了半个月,没人盯着二叔了。那半个月简直是二叔的狂欢节,他每天在五金店旁边的快餐店解决三餐,红烧肉、炸鸡腿、炒猪肝,顿顿不重样,顿顿重油重盐。他那帮朋友隔三差五叫他出去喝酒,他说糖尿病不能喝白酒,就喝啤酒,反正啤酒不算酒,至少他自己这么认为。他们把啤酒当水喝,一喝就是好几瓶,喝完了打牌,打到后半夜,第二天睡到日上三竿才起来开店。

二婶回来的时候,二叔的血糖仪已经很久没用了,试纸都过期了。他不敢测,因为他知道自己这段时间没管住嘴,测出来一定是高的,高的数值会让他觉得自己像站在审判席上,而他没有力气为自己辩护,干脆把审判推迟了,能推迟一天是一天。

推迟到并发症找上门来。

二叔的右脚坏了之后,左脚的状况也每况愈下。坏疽不是一天形成的,是一口一口吃出来的,每一块红烧肉、每一口甜蛋糕、每一瓶啤酒,都在那条黑色的分界线上,替他多添了一笔画。他看不见,或者说他看见了但假装没看见。假装没看见比真的看不见更可怕,因为假装是要消耗能量的,你越假装,那块坏掉的地方就离你越近,直到它从你的脚尖一路沉默地蔓延上来,长到你再也无法假装看不见的位置。

今年春节,二叔是在医院过的。他的左脚的第三个脚趾也坏死了,又做了一次截趾手术。这次切掉的比上次多,手术时间也更长。他躺在床上,看着自己已经变了形的双脚,沉默着。那种沉默不是接受,不是反思,是一个人已经被逼到了墙角,不想再挣扎,也没有力气挣扎了。他已经不是六年前那个一百八十多斤的壮汉了,他瘦得像一把折叠起来的伞,雨还没停,伞已经收拢了,不再替任何人挡雨。

我去看他的时候,他正盯着天花板发呆。我叫了一声“二叔”,他慢慢转过头来,看了我一眼。他的眼睛浑浊了,不是因为悲伤,是因为血糖长期控制不好,眼底的血管早就出了问题。那双曾经炯炯有神的、瞪一眼就能让小时候的我乖乖写作业的眼睛,像蒙了一层陈年的、怎么也擦不干净的油渍。

“你来了。”他说。声音是哑的,像一台用了很多年的收音机,调频不准,发出的声音带着滋滋啦啦的杂音。

我在他床边坐下,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床头柜上摆着二婶带来的饭盒,打开着,里面是清炒西兰花、蒸山药、一小碗杂粮饭。饭菜几乎没动,筷子搁在饭盒边上,干干净净的,没有沾过油的痕迹。

“二叔,你怎么不吃饭?”

他看了一眼那盒饭,又看了一眼天花板。“不想吃。”他说。

“你以前不是什么都想吃吗?”

他沉默了很久,久到我以为他睡着了。然后他开口了,声音很轻,轻得像怕打扰了病房里其他两个人,又像是说给自己听的。

“我以前吃东西,是因为想吃。现在不吃,是因为吃了也没用。”

我说什么?我说“你怎么会这么想”?我说“你要积极治疗,控制好血糖就不会再恶化了”?我说“你还有老婆孩子,你还有我们”?这些话太轻了,轻得像卫生纸,擦不掉他脚上那些已经发黑的、从身体上被切下来的部分,也堵不住他内心某个裂缝里往外涌的、汹涌的、黑色的悔恨。

他化疗了,虽然糖尿病一般不叫化疗,但他开始在伤口上使用一种特殊的敷料,促进创面愈合。每天换药的时候,护士用镊子揭开纱布,下面露出的不是正常的粉红色的新肉,而是一种苍白的、没有血色的、像被什么东西从内部掏空了的组织。二叔不看,每次换药就把头转到一边,闭上眼睛,咬着嘴唇。他疼,但他不叫,他早就习惯了疼,习惯了自己做的所有错误的决定所带来的所有代价,一个一个地、慢慢地、不紧不慢地落在他身上。

昨天下午,我在病房外面听到二婶跟一个来探望的亲戚说话。那个亲戚说:“二哥当初要是听劝,好好忌口,也不至于这样。”二婶沉默了一会儿,说了一句话,说完了自己先哭了:“他不是不知道忌口,他是忌不了。他这辈子就好那一口,你让他跟那口断绝关系,比让他离婚都难。”

这句话,我反复琢磨了很久。二叔这辈子,活得粗糙、热烈、不管不顾。他喜欢吃,就吃个痛快;喜欢喝,就喝个尽兴。他不知道或者不在乎,那些痛快和尽兴,是需要用后半辈子的健康来结账的。他提前把所有的快乐都透支了,现在利滚利,他还不起了。

今天早上我再去医院的时候,二叔正半靠在床上,手里拿着一个橘子。是那种小小的、青皮的、酸得倒牙的橘子,二婶说这种橘子糖分低,让他偶尔吃一个解解馋。他把橘子皮一点一点地剥下来,橘皮的汁水沾在手指上,他没有擦,也没有舔。他把橘子掰开,一瓣一瓣地放进嘴里,嚼得很慢,像是在品尝一种他已经很久没有体验过的、珍贵的、让人想哭的滋味。每吃一瓣他都会停顿一会儿,闭着眼睛,慢慢地把那瓣橘子咽下去,然后睁开眼看看手里剩下的橘子,掰下一瓣,继续吃。

吃完了一整个橘子,他把橘子皮放在床头柜上,靠在枕头里,闭上了眼睛。晨光从窗帘的缝隙里漏进来,照在他身上,他瘦削的、变了形的身体在光线下显得格外单薄,像一片即将从树上飘落的叶子,叶脉还在,但已经挡不住风了。

二婶端着洗脸盆进来,看到他闭着眼睛,以为他睡着了,轻手轻脚地把盆放在椅子上。他没睡着,突然开口说了一句让二婶愣在原地的话:“等我好了,你带我去一趟北京吧。你不是一直想去天安门看看吗?”

二婶的眼泪一下子涌了出来,她用袖子擦了一把,又擦了一把,擦不干净,索性不擦了。她把毛巾在热水里拧干,叠好,敷在他的额头上,然后转过身去,肩膀一耸一耸的,无声地哭了很久。他没有睁开眼睛看她哭,但他的嘴角动了一下,不是笑,是一种说不清的表情。大概是愧疚吧。愧疚他花了六年时间,把一只橘子的一瓣一瓣都品尝完了,才终于肯停下来,说一句欠了很久很久的、不知道还来不来得及兑现的话。

窗外有鸟叫,远处的天际线上,太阳正在一点一点地升起来。新的一天开始了,新的一天有新的早餐、新的血糖数值、新的伤口敷料。二叔的脚不会再长出新的脚趾了,他的眼底不会再清澈如初了,他的身体里那些被高血糖浸泡了六年的血管和神经,不会一夜之间恢复原状了。但他还有今天。他还有一个橘子,一个等了他很多年的妻子,一个写在脸上的、让所有人一眼就能看穿的、从“来者不拒”到“我想去北京”的、漫长的、再也回不去的路。

我爸以前说二叔“该吃吃、该喝喝、来者不拒”,语气里有恨铁不成钢的恼怒。现在他不说这句话了。他说的是另一句:人这一辈子,不是什么东西都能来者不拒的。有些东西,你拒了,它走了。有些东西,你拒了,它还在。最怕的是你不拒的那些东西,吃进了嘴里,喝进了肚里,你以为它们消化了、排掉了、无影无踪了,其实它们没有。它们变成了血,变成了肉,变成了骨,变成了你再也甩不掉的、沉甸甸的、日复一日向你讨债的余生。

今天我写这些的时候,二叔还在医院里。他的右脚伤口愈合得不太好,医生说如果再恶化,可能要截到脚踝以上。二婶不敢告诉他,一个人扛着,扛到实在扛不住了,半夜给我妈打电话,哭着说了一句:“我担心他撑不过今年。”

电话那头,我妈不知道说什么,我爸把电话接过去,说了三个字:“撑得住。”

撑得住。

二叔能不能撑得住,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他从四十六岁到五十二岁,用六年的时间,把身体里所有能透支的全都透支了,现在站在悬崖边上,手里攥着一根细细的绳子,绳子那头没有系在任何地方,是他自己攥着的。他攥着那根绳子,想要爬回那个他还想去天安门看一看的、还能吃到一个酸橘子的、还来得及说一句“带你去北京”的人间。

他攥着。他还没松手。

这就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