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张红云
成化四年秋,南京国子监的彝伦堂里,一场关于《春秋》“春王正月”的讲论正在进行。
周洪谟照例为诸生讲授《春秋》。他讲到了隐公元年开篇的第一句——“元年春王正月”。
这六个字,是《春秋》全经之首,也是千百年来经学家争论不休的公案。
“诸位可知,何为‘王正月’?”他问。
堂下诸生面面相觑。
一个来自浙江的学生站起来,恭恭敬敬地说:“祭酒,学生读胡安国《春秋传》,胡氏谓周人改月而不改时。以子月为正月,而冬仍为冬,春仍为春。”
另一个学生站起来,说:“学生读蔡九峰(蔡沈)《书集传》,蔡氏谓周人不改时亦不改月。即以寅月为正月,建寅为岁首。”
又有一个学生说:“学生读孔安国、郑康成之注,二公谓周人改时与月。即以子月为正月,且改冬为春。”
周洪谟听完,笑了。
他扫视堂下,缓缓开口:“三家之说,各有所据,亦各有所蔽。你们可曾想过,‘正朔’与‘正月’,本非一事?”
堂下安静了。有人在纸上记录,有人托着下巴沉思。
周洪谟站起身,走到窗前。窗外,鸡鸣山的秋色正浓。他转过身,声音不高,却字字清晰。
“岁首云者,言改元始于此月,是以此月为正朔,非以此月为正月也。正朔者,十二朔之首,史官纪年之所始也。正月者,十二月之首,历官纪年之所始也。正之为言端也,端之为言始也。正朔之为第一朔,正月之为第一月,犹长子之为第一子也。二者皆可谓之岁首,然其义不同。”
他停顿了一下,让学生消化。
“商之建丑也,《书》曰‘惟元祀十有二月’,是商之正朔以十二月为岁首,而非以十二月为正月也。秦之建亥也,《史》谓‘秦既并天下,始改年,朝贺皆自十月朔’,是秦之正朔以十月为岁首,而非以十月为正月也。由是推之,周人之建子者,以十一月为岁首,而不以十一月为正月也。”
这就像今天的官场:皇帝改元,从某个月开始算新皇帝的第一年,这叫“正朔”;可老百姓种地,还是按春天的正月算,这叫“正月”。两者可以不同。
周人把十一月定为岁首,史官从十一月开始纪年;但气候的春天,还是寅月(正月)。周人没有把十一月改成春天,他们只是改了纪年的起点。
周洪谟说到这里,加重了语气:“后世儒者不得其义,故有纷纷不决之论。汉孔安国、郑康成,谓周人改时与月;宋程伊川、胡安国,谓周人改月而不改时;独九峰蔡氏,谓不改时亦不改月。至于元儒吴仲迂、陈定宇、张敷言辈,则远宗汉儒之谬,而力诋蔡氏之说。”
他回到讲案前,拿起一卷竹简,上面密密麻麻抄满了各家注疏。
他随手翻开一页,念道:“彼谓以言《书》则为可从,以言《春秋》则不可从。于乎!四时之序,千万古不可易,而乃纷更错乱,以冬为春,以春为夏,以夏为秋,以秋为冬。位随序迁,名与实悖。虽庸夫骏子,且知其不可,而谓圣人平秩四时,奉天道以为政者,乃如是乎?”
他把竹简放下,声音沉下来:“予惧学者惑其言,未有不诬圣经以乱先王之法者矣。”
堂下一片寂静。诸生们第一次看到祭酒如此严肃。
周洪谟看着他们,一字一句地说:“故此辩,不可不为。我当取《易》《书》《诗》《周礼》《春秋》《论语》《孟子》及《汲冢周书》《史记》《汉书》,凡可以证诸儒论辩之失者,参考而详列之。”
那场讲论之后,周洪谟花了一个多月的时间,将自己对“春王正月”的考辨写成了一篇长文,题为《周正辩》。
他把自己关在箐斋里,翻阅了数十种典籍。
桌上铺满了纸条,上面抄录着《尚书·尧典》的“日中星鸟,以殷仲春”,《诗经·豳风》的“七月流火,九月授衣”,《周礼·春官》的“正岁年以序事”,《史记·历书》的“夏正以正月,殷正以十二月,周正以十一月”。
他一条一条比对,一字一字推敲。
他写到了“改岁”与“改月”的区别。周人改岁,不改月。正月还是那个正月,春天还是那个春天。只是史官纪年的起点变了,老百姓的四季没变。
他写到了“正朔”的政治意义——天子改元,是“奉天承运”,是“新天下之耳目”。可天子不能改四季,四季是天定的。
改元是人事,四季是天事。人事可以变,天事不能变。
他写到了历代儒者的误区。
汉儒孔安国、郑玄,把“正朔”和“正月”混为一谈,以为周人把十一月当成春天,闹出了“以冬为春”的笑话。
宋儒程颐、胡安国看出了问题,却只敢说“改月不改时”,仍然没有完全厘清。
只有蔡沈(九峰)敢说“不改时亦不改月”,但蔡沈举的证据不够有力,被后人驳倒了。
他要做的,是把蔡沈没做完的事做完。
他写道:“四时之序,千万古不可易。周人虽以子月为岁首,然冬自冬,春自春,夏自夏,秋自秋,未尝改四时之名以就岁首。圣人平秩四时,奉天道以为政,岂有颠倒时序之理?”
写到最后,他搁下笔,长长地出了一口气。窗外,月亮很亮,照在箐斋的竹帘上,斑驳如画。
他把那篇《周正辩》从头到尾看了一遍,又看了一遍。
他知道,这篇文章会得罪人。会得罪那些信奉汉唐旧注的老儒,会得罪那些把程颐、胡安国奉为圭臬的人。
可他不能因为怕得罪人,就不写。
《周正辩》传出去之后,果然引起了轩然大波。
南京国子监的诸生们争相传抄,有人击节赞叹,有人摇头质疑。
有人写信给北京的同僚,说“南雍祭酒周尧佐,发千古之未发”。也有人写文章反驳,说“周氏妄改经义,惑乱后学”。
周洪谟不争辩。他只是把《周正辩》收进自己的文集,又抄了一份寄给商辂。
商辂回信说:“兄之辩,可谓拨云见日。弟读之,豁然开朗。千载聚讼,一朝冰释。”
商辂还告诉他,朝中有几位老儒看了《周正辩》,私下议论,说“四川人果然倔,连郑康成都敢驳”。可他们也不得不承认,周洪谟的考辨有理有据,难以反驳。
多年以后,当程敏政编纂《明文衡》时,特意将《周正辩》全文收录。
他在按语中写道:“周洪谟此辩,考据精详,议论平允,足以息千载之纷纭。盖自汉儒以来,言《春秋》‘春王正月’者,未有若是之明也。”
《周正辩》的影响,远远超出了经学的范畴。
它让后世学者明白了一个道理:读经不能盲从古人,要回到经典本身,用证据说话。
它也奠定了周洪谟在明代经学史上的地位——他不仅是一位政治家、教育家,更是一位严谨的经学家。
那场讲论之后,周洪谟在箐斋里坐了很久。
他想起自己年轻时读《春秋》,读到“元年春王正月”,也曾困惑。
他问过父亲,父亲说“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他问过祖父,祖父说“你自己读,读懂了告诉我”。
如今,他读懂了。他用了三十多年。
窗外,竹子在风里轻轻摇,沙沙响。他忽然想起《论语》里的一句话:“朝闻道,夕死可矣。”
他笑了。不是因为他比别人聪明,是因为他在南京,在京城的政治纷争之外,在这座清闲的衙门里,终于有时间把那些悬而未决的问题,一个一个想清楚。
他提起笔,在《周正辩》的手稿末尾加了一行小字:“成化四年秋,箐斋夜坐,偶有所悟,遂成此篇。非敢谓是,聊以就正于四方君子云。”
他搁下笔,吹了灯。
月光从窗外透进来,照在手稿上,白白的。他躺下,闭上眼睛。
明天,还要给诸生讲课。他要把这些心得,一点一点教给他们。让他们明白,读书不是背古人的话,是替古人把话说清楚。
写到这里,啰嗦一句,本文核心史实依据《大明宪宗纯皇帝实录》、明程敏政编《明文衡》卷十五、周兴福著《周洪谟年谱》等撰写。拒绝野史俗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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