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泉州监管分局发布了一则行政处罚信息,剑指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泉州银行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包括:小微企业和涉农贷款数据不真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管理不到位;个人贷款业务管理不到位;不当吸收存款;EAST数据报送不准确;贷款“三查”不到位;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不尽职;第三方合作数据安全风险管控不到位。

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泉州监管分局对其合计处以625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林堃铭终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终身;对杨伟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对骆雪如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对陈晓春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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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资料显示,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泉州银行”)成立于1997 年 6 月,为非上市区域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地方法人银行,总行设于福建省泉州市,注册资本为44.96 亿元。

财务数据显示,2025 年前三季度,泉州银行实现营业收入 23.96 亿元,同比下降 12.54%;实现净利润 2.45 亿元,同比下降 23.03%。截至2025 年三季度末,泉州银行总资产规模为 1784.18 亿元,较上年末增长 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