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为大家解读了生育补助相关政策
(点击链接查看)
不少经办人留言咨询线上申报流程
立马安排!
完整版线上申领实操指引已备好
全程图解、步骤清晰
一步一步教您搞定
1.1
申报页面填写
用人单位进入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用人单位补助申请-女职工生育休假期间用人单位补助申请模块
(1)在四川省登记注册的企业(含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可通过公共服务平台相关模块提交申请。符合政策规定的用人单位类型但未通过校验的,请前往参保地社保经办服务窗口提交申请。
(2)用人单位不为劳务派遣单位的,“职工是否劳务派遣”标志默认为“否”且不能修改。请录入查询条件中的“证件号码”“姓名”,点击查询。
(3)用人单位为劳务派遣单位,“职工是否劳务派遣”标志默认为“是”(若劳务派遣单位为自有员工申报用工补助,可修改标识为“否”,按非劳务派遣单位流程办理),请录入查询条件中的“证件号码”“姓名”“实际工作单位名称”“实际工作单位统一信用代码”,点击查询。
(4)点击查询后,将校验女职工生育信息。在四川省内生育的女职工相关信息将在申报页面进行展示,请核实一致后点击“确认”。请录入“生育假开始时间”“生育假结束时间”“劳动合同签订日期”“单位联系人”“单位联系人电话”,系统将自动计算生育假天数与补助金额。
(5)女职工在四川省外生育,或在四川省生育但女职工为港澳台及外籍人员,请点击“非省内出生医学证明,自行填报”。进入申报界面后,请录入“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编号”“新生儿出生日期”“生育假开始时间”“生育假结束时间”“劳动合同签订日期”“单位联系人”“单位联系人电话”,系统将自动计算生育假天数与补助金额。
如系统自动展示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编号”和“新生儿出生日期”与用人单位需要申报的新生儿出生信息不一致,用人单位可选择“非省内出生医学证明,自行填报”,按女职工在四川省外生育流程办理。
1.2
银行信息栏填写
1)请录入“收款银行”“网点名称”“收款银行账号”“收款银行户名”。
(2)若用人单位为劳务派遣单位且与用工单位协商一致,确定补助资金由实际用工单位享受的,可修改“收款银行户名”为用工单位户名,并手工录入“收款银行”“网点名称”“收款银行账号”。
1.3
资料上传
(1)申报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上传资料,如为四川省内生育的,应上传《四川省女职工生育休假期间用人单位补助申请表》。
(2)如非四川省内生育或港澳台及外籍人员生育的,应同时上传《四川省女职工生育休假期间用人单位补助申请表》和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3)港澳台及外籍人员生育的,应补充上传女职工身份证件。
1.4
女职工确认
用人单位申报信息填写完毕,并上传资料后,请点击保存。
待申报信息提交成功后,系统将推送女职工生育休假信息至“四川人社”APP等待女职工确认,请提醒女职工在8个工作日内登录“四川人社”APP完成确认。
1.5
补助发放
审核通过后,将按流程发放生育补助至用人单位填报的银行账号内。
1.6
申报时数据校验及异常情况处理
(1)申报时,系统未校验到女职工参保信息的,将终止业务办理。请用人单位联系参保所在社保经办机构核实参保情况。
(2)用人单位应在女职工生育休假期间为其足额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未足额缴纳的,请用人单位前往税务部门完成缴费后,重新申报。
进入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用人单位补助申请-女职工生育休假期间用人单位补助查询与修改
2.1
已申报业务查询
对申报成功的业务,录入查询条件进行查询,可查询申报信息的审核状态、审核失败原因、支付状态、支付失败原因、女职工确认状态、经办时间等。
2.2
修改银行信息
(1)对于支付失败的业务,可在操作栏点击“修改银行信息”按钮。
修改后的银行信息应与申报单位或实际用工单位保持一致。
(2)填写银行信息后,根据材料名称上传资料,点击保存修改。修改后的信息将展示在已修改列表,确认无误后点击界面上的提交修改按钮提交。提交成功后,请耐心等待经办机构重新进行审核和拨付。
照着操作即可轻松完成申报
线上办省时又省心
来源:成都人社局
编辑:徐倩
初审:政策法规科
责编:屈晨雨
审核:佘悦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