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曾在新加坡国立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的32岁中国籍男子高某,因2023年企图强奸其21岁前室友的案件,于2026年5月12日向新加坡上诉庭提出上诉,要求重审。
而高某在上诉时没有聘请律师,而是选择自行辩护。这一决定导致他在庭上多次打断法庭程序、提出不合逻辑的论点,引发法官与控方的多次提醒与反问。
从追求骚扰室友到暴力闯入
根据法庭文件,高某与受害者曾为室友关系,直至高某于2023年8月搬离。
搬出两个月后,即2023年10月,高某开始对受害者展开追求。
他通过短信频繁约受害者外出,尽管受害者多次明确拒绝并要求其停止打扰,高某仍持续纠缠,并数次返回原住所寻找受害者。持续的骚扰迫使受害者一度搬去朋友家暂住数日。
案发当天,高某返回该住所,由另一名租客开门让其进入。高某先是声称自己遗落了银行卡,并表示要为前一晚发送的信息道歉。受害者拒绝接受道歉,并警告将报警。这一回应让高某感到“沮丧和敏感”,随后他强行闯入受害者房间,先对其实施猥亵,进而试图强奸。
高某事后承认,他的动机包括想与受害者发生性关系、羞辱她,以及“发泄一点怒气”。
受害者尖叫声引来了另一名租客,该租客强行将高某拖开,才阻止了强奸行为的发生。然而,高某并未离开住所,受害者最终让一名室友报警。事后体检显示,受害者身上有抓痕和瘀伤。
被判刑后上诉
高某被捕后接受了精神评估,结果确认其无任何精神障碍或疾病。2025年12月,高某因企图强奸、非法侵入等四项指控被判处六年六个月零六周监禁及三下鞭刑。另有其他三项指控在量刑时被纳入考量。
2026年5月12日,高某在上诉庭提出重审请求。由于没有律师代表,高某自行通过普通话翻译向法庭陈述。他表示,自己当初认罪时意识不清,并未完全理解法庭宣读的事实,且认罪后没有机会表达自己的看法。他声称当时是因为“个人原因”才接受了那些事实。
他还声称,在事发前约两个月里,他与受害者每天都有交流,受害者性格开朗,两人关系“融洽”,因此他认为自己的行为“不会对她造成巨大的个人伤害”。
指责室友与房门
逻辑感人
在法庭上,高某的辩护逻辑引发哗然。由于缺乏法律专业指导,他提出了多项不合逻辑的论点,并在发言过程中多次打断法庭程序。
他暗示,当时介入的室友“加重了问题的严重性”,并打断了他向受害者的道歉。当法官指出正是该室友阻止了强奸行为时,高某坚称该室友“不知道当时发生了什么”。
最令法庭侧目的是,高某将部分责任归咎于受害者的房门。他声称,受害者的房门导致了某些行为,他拉门时并无直接伤害意图。大法官随即反问:“他是在说门让他这么做的吗?”高某竟回答:“是的”,并称“确实有这种感觉”。
整个上诉过程中,高某多次在法官未说完时插话、偏离主题陈述无关内容,导致庭审进展缓慢。法官和控方不得不反复引导其回到正题。
副检察官在庭上严厉驳斥了高某的说法。他指出,高某的态度已“从指责受害者,变成了如今我们听到的指责房门”。高某未对自己的行为承担任何责任,并以此为由要求法庭加重其原有刑罚。
大法官在听取陈述后提醒高某,撤销认罪需要满足很高的法律门槛,而高某以“意识不清”为由推翻认罪的辩解远未达到这一标准。上诉庭决定将最终裁决留待日后宣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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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法庭丨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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