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防范无人机违规飞行引发的安全风险,黑山县公安局持续强化空域管控力度,严厉打击各类无人机“黑飞”违法行为,全力守护辖区公共安全。近日,成功查处一起未经批准在管制空域操控无人机飞行案件,以严格执法警示无人机使用者严守法律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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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8日,黑山县居民张某在未取得相关批准的情况下,擅自操控无人机在管制空域内飞行。黑山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发现该违规行为后,第一时间联合黑山街道派出所迅速处置,依法制止其违法飞行行为。依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公安机关对张某作出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无人机飞行绝非“随心所欲”。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九条明确规定,真高120米以上空域、空中禁区及周边空域、军用航空超低空飞行空域,以及机场、国界线、军事禁区、高铁、变电站等公共基础设施、雷达站等特殊电磁保护设施、重要革命纪念地等区域及周边,均划设为管制空域。

在管制空域飞行,必须提前完成审批报备,无人机爱好者可通过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哪能飞”微信小程序,便捷查询辖区管制空域范围,依规办理飞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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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呼吁广大无人机飞行爱好者,自觉遵守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规范飞行行为,坚决杜绝“黑飞”隐患,主动配合空域监管工作,警民携手共同维护清朗、安全的低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