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第四期有奖发票即时开奖活动于2026年5月15日10:00正式上线启动,每日发票上传截止时间为当日22:00,活动周期至2026年6月21日22:00结束。凡2026年5月6日至2026年6月21日期间消费开具的合规全面数字化电子普通发票,均可按照活动规则参与本期即时开奖。

01参与范围

(一)参与商户要求

在长春市依法纳税的零售、餐饮、住宿、文化艺术、娱乐、旅游、体育、居民服务8大行业的商户。

(二)参与用户要求

开票购买方需为个人消费者(自然人)真实姓名。

02发票要求

(一)发票类型

消费者个人通过实际消费后取得的真实有效的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普通发票)。

(二)发票信息

发票抬头为个人姓名(需与身份证一致,且与云闪付APP实名注册信息一致),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等信息完整准确,发票内容要与消费内容一致。无涂改、伪造、虚开等情况。

(三)开票金额

单张发票含税金额≥100元。

(四)发票数量

活动期间,同一消费者在同一商户开具并上传的发票不超过5张,每位消费者累计最多可上传30张有效发票进行抽奖,单日最多可上传5张有效发票。

(五)下列情形不能参加抽奖

1.购买方为非个人消费者的发票及未填写个人真实姓名的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普通发票);

2.未通过有奖发票系统验证的发票;

3.开奖时已失效、作废的发票;

4.当日发票审核通过后获得抽奖机会,请当天完成抽奖,未抽奖机会将在次日失效;

5.非活动期内(2026年5月6日-6月21日)消费开具的发票(即补开2026年5月6日之前消费的发票),不能参加第四期有奖发票活动;

6.其他经税务部门认定不符合抽奖条件的发票。

(六)黑名单管理

1.凡用户采取红冲、作废、重开已中奖发票等违规行为参与有奖发票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刻暂停其有奖发票活动参与资格,用户须登录进入“违规奖金退回”专属页面,录入本人身份证号码,查询名下全部违规中奖发票记录,点击“去支付”完成违规奖金退还,7个工作日恢复参与活动资格。拒不退还违规奖金的,将取消有奖发票活动参与资格,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2.针对商户借助发票红冲、作废、重开等方式协助他人违规参与抽奖等行为,一经核查属实,将立即取消该企业有奖发票活动参与资格,并依规向社会公开其违规相关信息。

(七)温馨提示

1.发票上传若提示异常,由于当前访问人数较多,请稍后再试;

2.发票开具时间与上传时间建议间隔1小时以上;

3.本次有奖发票活动是试点城市的首次全系统试运行,相关规则、开奖次数及日期等可能根据实际执行情况进行临时性优化调整,调整信息将提前通过官方渠道公示,请广大消费者密切关注。

03即时开奖规则

(一)中奖兑付

发票上传满7个自然日后,系统对中奖发票启动二次状态核验,经核验符合活动规则的(核验期最多3个工作日),向中奖消费者发放对应金额的云闪付红包,资金最迟3个工作日内到账。

(二)奖项设置

本次即时开奖共设7个等级,分别为800元、400元、100元、50元、20元、10元及谢谢参与。满1000元及以上最高可抽800元;满500元-999.99元最高可抽400元;满200元-499.99元最高可抽100元;满100元-199.99元最高可抽50元;以上奖项随机中奖,非100%中奖。

04资讯服务

如需咨询发票开具问题,请拨打纳税服务电话12366;涉及活动开奖相关问题,请拨打银联商务客服电话95534;其他详细信息请参阅“长春商务”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长春有奖发票活动公告信息。

05其他注意事项

如出现以下情形,商家可依法依规拒绝开具发票:

(一)为了参与有奖发票活动,个人要求商家开具未实际发生消费情形或者与实际消费情形不符的发票;

(二)为了参与有奖发票活动,个人要求商家不合理分拆、合并开具发票;

(三)为了参与有奖发票活动,个人要求商家在未发生销售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时开具红字发票;

(四)为了参与有奖发票活动,个人要求商家对同一笔消费,通过更改购买方信息反复进行红冲后再开具。

长春市商务局

2026年5月14日

来 源:长春商务

编 辑:杨美娜

初 审:陈思秀

复 审:袁 博

终 审:谢晓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