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一名“90后”男子打完篮球后,在球馆休息时倚靠墙体,瞬间触电倒地,送医抢救无效身亡。这场悲剧的起因,竟是一个随意摆放、外皮破损的插线板。经三级法院审理,多方责任人被划定赔偿责任,案件最终尘埃落定。
事发于2023年4月21日晚,韦某与队友在柳州市革新路一家篮球馆打完球赛,和两名队友坐在球场旁的不锈钢凳子上休息。期间,韦某靠在凳子后面的铁皮墙上,突然弹起身体滑下倒地。现场人员见状立即施救,但韦某还是于次日凌晨经抢救无效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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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柳州一家司法鉴定所鉴定,韦某系电击死亡。据韦某队友陈述,为使用电子记分设备和方便裁判用话筒喊话,体育服务公司股东梁某从工具房接电,将电线和插线板拉到篮球场,且插线板破损部分被压在凳子下。此前已有队友触电,并将情况告知球队微信群群主刘某,但刘某未重视整改。
据悉,该篮球馆场地由吴某出租给广西一家体育服务公司,随后体育服务公司又将场馆分时段出租给另一家体育发展公司。韦某与刘某、黄某等队友常以AA制形式租赁该球馆打球,其中刘某负责联系球馆并支付4天共计400元的使用费,黄某负责赛事经费支用。
韦某亲属随后将吴某、体育服务公司及股东梁某、体育发展公司及股东曾某诉至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索赔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鉴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47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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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后认定,刘某、黄某作为赛事组织者,对插线板管理不善,对事故发生有一定诱发作用,承担15%的赔偿责任;吴某作为场地建造者,建设时遗留重大缺陷,对事故形成有关键影响,承担45%的责任;体育服务公司作为场地管理者,监管失职,承担40%的责任。经核算,事故造成韦某各项损失合计133万余元。
柳南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吴某赔偿韦某亲属60万余元,体育服务公司赔偿53万余元,刘某、黄某连带赔偿20万余元。吴某和体育服务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人仍不服,申请再审,不久前,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其再审申请。
来源:广西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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