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骂莫言“丑化中国人”的时候,能不能先把鲁迅全集读完?
这是一道送分题:鲁迅和莫言,谁写的中国人更“丑”?
答案毫无悬念——鲁迅。
鲁迅写阿Q:欺软怕硬,自欺欺人,被人打了耳光还说“我总算被儿子打了”,最后稀里糊涂被砍头,连画押的圈都画不圆。
鲁迅写祥林嫂:被婆家卖,被丈夫死,被孩子被狼叼走,最后沦为乞丐,冻死在大雪里,临死前还在问“灵魂有没有”。
鲁迅写华老栓:儿子得了肺痨,去买人血馒头治病,还把蘸血的馒头当成灵丹妙药。
如果按照举报莫言的逻辑,鲁迅每一篇文章都该被烧掉。他写的中国人,“丑”到了骨子里。
但鲁迅是民族魂,莫言成了民族罪人。区别在哪?
区别在于,时间。
鲁迅离我们够远,远到我们已经习惯了他的尖锐。莫言离我们够近,近到他的刺痛感还在。
另一个区别在于,帽子。
鲁迅批判国民性,叫“深刻”。莫言批判国民性,叫“抹黑”。同样的刀法,一个成了艺术,一个成了犯罪。
这不荒谬吗?
莫言自己说过一句话,可以作为这个问题的答案:“作家的使命,不是唱赞歌,而是批判。”
鲁迅也说过类似的话:“悲剧将人生的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喜剧将那无价值的撕破给人看。”
你觉得他写的是“丑陋”,他觉得他写的是真实。
你可以不喜欢真实,但你不能因为不喜欢,就说真实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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