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日报经济社会
近日,证监会连发两则通报,对清越科技和元道通信两家上市公司的财务造假作出处罚,合计罚款金额超4亿元,并明确将由上交所和深交所依法启动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程序。顶格处罚+强制退市,重拳出击不仅显示对财务造假的“零容忍”,也体现了协同监管质效再升级。
从监管效率上看,此次通报内容体现了贯通式一体化执法的高效性,将财务造假案件的行刑处罚、退市、投保等全链条处置情况一次性公告,直接展示案件查处全貌。除了行政处罚外,两则通报均明确,证监会已冻结募集资金账户,目前正在对中介机构执业情况开展调查,对可能涉及的犯罪线索,将移送公安机关。同时对清越科技的通报中明确,中介机构和上市公司将对遭受损失的适格投资者先行赔付,并委托投资者保护机构依法做好支持服务工作。不仅亮明当下处置结果,也明确后续处置安排,一体推进“发现、惩处、退市、投保”有机衔接,这也是目前已经启动的第三轮打击和防范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专项行动的重点要求。
从执法效果上看,此次处置强化了退市的刚性约束,更具震慑性。欺诈发行、严重财务造假的公司,不仅要罚款,还要坚决依法依规将其清出市场,不留任何缓冲余地,进一步打破上市公司违规套利、带病留存的侥幸心理。自新“国九条”发布以来,已有18家严重造假公司被强制退市,应退尽退、及时出清的常态化退市机制不断完善,推动资本市场加快形成“有进有出、能上能下”的良性生态。
从投资者保护角度看,此次通报强调“退市不免责”的原则,进一步增强投资者安全感。两则通报都明确上市公司退市后的责任,即便已摘牌退市,只要存在欺诈发行、财务造假行为,相关责任人的赔偿责任就不会消失,同时需面对投资者的集体索赔。同时清越科技案施行先行赔付机制,显示出“行政+刑事+民事”的追责网络正越织越密,不仅缩短了投资者从受侵害到获赔偿的时间周期,还通过让中介机构“先行买单”倒逼其全面提升审计标准和核查力度。
强化行政、刑事、民事协同,对欺诈发行、财务造假行为早发现、严查处、快退市、重赔偿,两起案件显示出“零容忍”更有威慑力。只有让造假成本成为不能承受之重,才能维护好市场“三公”秩序,牢牢守住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底线。
(本文转载自人民日报经济社会部|经济热点快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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