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小红书上爆料,南京审计大学一个超市里,有男生偷拍女生裙底。
她朋友看到后去阻止,让他删图。她则捕捉下偷拍瞬间,只见男生贴近女生,手机摄像头似乎正对裙底。
一张图,一场偷拍,一次大庭广众下的劣迹总让人怒不可遏。于是这条笔记火了。
很多人想要知道男的是谁,恰巧原笔记里放了原照。网友搜了搜,说他是南京审计大学的研究生,姓顾,刚考上江苏某税务局的公务员,正在公示期。
据说这名顾同学也很快找到爆料者,私信说这事曝光会让自己前途尽毁,会让年迈的父母痛心,所以行个好删了吧。但是他拒不承认是南审的学生。
很快南审知道了这件事,调查后发公告说,顾同学在校内偷拍他人隐私情况属实,情节严重,决定开除他。
有学校调查结果,有人证,有图证。很多知乎网友却说“不参与对任何一位男性的围巢”,甚至觉得这是公考成绩排顾同学后面的人,买通女生,让她诬陷或引诱顾同学的。
他们还对比武大图书馆那次,一会儿说杨同学不就是这样诬陷肖同学的吗,一会儿又说杨同学拍摄肖同学裤子裆部那么久,不也没啥问题吗。
反正在他们看来这是女生诬告,不该信。
首先,真的跟武大图书馆那次一样吗?
裙底下直见内裤,而裆部的内裤还有长裤保护,明显不同。想要杨同学的拍摄和顾同学一个性质,就得让她把手机伸进肖同学长裤里拍了。
另外目的也不同,顾同学是为了满足性,杨同学是为了找所谓的证据。
其次,偷拍真的不存在吗?
单一瞬间手机位置还能解释为“手滑”,但校园超市摄像头遍布,能拍到他刻意尾随女生、低头贴近对准裙底的连贯动作,再结合人证、手机存图等完全可以坐实,基本没有翻案空间。
反观武汉大学那次,校方当时没有开除肖同学,还留了处置余地。可见两次事件还是很不一样的。
再次,他真的偷偷摸摸吗?
广角图显示,顾同学并非在无人或人挤人看不清时偷偷下手,而是站在人群中心,别人一侧身就能看到,胆子大到这种地步了。
这位置,甚至可能是新顾客进门最容易直视的位置。
另外,他真的是被排后面的人陷害的吗?
假设顾同学是传说中的那位准公务员,时间上已经过了公示期。但因为这件事,试用期内的顾同学也铁定会被开除公职。
开除后原则上不递补,空缺岗位通常留到下次招考。
实际上这种买凶害人纯属无稽之谈。再说了,别人一引诱,你就犯事,那问题不还是在你这边吗?
当然我理解,有的网友在武汉大学图书馆杨同学诬告、四川大学张同学地铁诬告之后,就开始十年怕井绳。
但你当初打败她们靠的正是事实,为什么到了新事件里,却不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呢?可能立场先行比事实辨析更爽。
比如,派出所教导员强制猥亵15岁未成年少女,证言、书证、物证及鉴定意见一应俱全。
但有的网友一点不看,就爱说作为老相识的女生出卖了警察。
比如,去年四月上海地铁上一名男子猥亵女生,有视频,有证人,有查实后的通报。
但有的网友一点不看,就爱说女的自愿被顶,只是事情败露,所以选择背刺男方。
这些解读已经像在写小说一样,不仅仅觉得猥亵不存在,还觉得受害者才是自导自演的始作俑者。
但我们始终要回到的是现实,而不是那个靠自嗨构成的阴谋论世界了。不是吗?
现在又出了一件事。华南理工大学一堂课上,男生将手机伸到课桌下,镜头对准后排女生裙底,拍了好久,被旁边同学发现。
事后这位男生受到的惩罚是留校察看,这是仅次于开除的处分。
两相一对比,有人觉得南审完全没人情味,直接把学生开除的做法太过冷血。
“现在这个社会的戾气已经让你容不得一点错误,反正不是我犯错,别人犯错我就恨不能落井下石让他永世不得翻身。这绝对不是一个大学教书育人的作风。”
另一边,很多人又说华南理工大学判的太轻,好像在偏袒偷拍者似的。
意思是两所学校总有一所在瞎判。真的吗?
两件事的区别在于,南审这事后来警方介入了;华工那事,警方没介入,女生也选择了谅解。
所以在两件事差不多的情况下,最终处罚结果截然不同,并不是因为学校在瞎判。
反而是两所高校在校规允许范围内,按自己的管理标准和内部情况自主定的处罚。也很合理合规。毕竟这里有一个自由裁量权在。
其实,我们说 “不要把证据确凿的偷拍也说成是诬告了”,就是想说一码事归一码事。这比我觉得怎么样就怎么样好多了。
毕竟现在调查偷拍的电子取证技术早已成熟,手机删掉的视频也能恢复;高校高度重视这类事件,一旦校方或警方通报定性,基本就是铁板钉钉。
这时候还去狡辩,是对受害者的二次伤害,也是在助长偷拍歪风,让潜在偷拍者觉得就算被抓也有人帮着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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