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招先建、事后补办招投标手续,是近年来国家工程建设领域重点整治的违规乱象。然而近日,有知情人爆料,临沂市兰山区李官镇一工程项目早已竣工,却仍在走招投标法定流程,不仅涉嫌典型的未招先建违规问题,其事后补办的招标程序,更沦为流于表面、毫无实质意义的“纸上形式”。

相关招标公告显示,该项目涵盖李官镇远大路、镇山大道路(镇驻地)提升改造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原路面铣刨、沥青路面铺装、道路标线施划等,项目总投资额约400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该项目的招标人为临沂市兰山区李官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山东恒达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定为2026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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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情人透露,这个正在公开招标的项目,早在今年2月份(春节前后)就已全部完工。“项目都竣工几个月了,现在才走招标流程,这显然不合常理。”知情人质疑,这样的招标流程大概率是为了补办此前缺失的法定程序,本质上就是做做样子、走走过场,完全背离了招投标制度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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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人士分析指出,招投标程序空转、“明招暗定”等行为,看似只是流程上的形式主义,实则对财政资金安全、市场竞争秩序、工程质量管控及廉政建设构成多重系统性风险。其中,最直接的危害便是造成财政资金低效浪费与国有资产流失——围标、串标、陪标等违规操作极易推高项目造价,本应通过市场公平竞争实现的公共资金节约目标,反而沦为违规利益群体瓜分财政资金的工具。

与此同时,工程质量安全隐患将大幅上升。由于招标流于形式,优质合规、具备核心竞争力的企业往往被排除在外,中标方极易出现层层转包、偷工减料等违规行为,进而催生劣质工程,直接威胁公共安全。

此类违规招标行为还会严重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恶性循环。企业不再将精力聚焦于技术创新、质量提升与服务优化,反而热衷于通过寻租、围标等不正当手段获取项目,守法经营、具备核心实力的企业被迫退出市场,既制约了行业高质量发展,也会恶化区域营商环境。

更为严重的是,形式化招标极易滋生权力寻租与腐败问题,诱发打招呼、暗箱操作、评委违规打分等乱象,逐步形成利益链条。此外,招标程序造假还会导致后续的工程监理、竣工验收等环节同步走过场,进而引发项目概算失控、质量不达标等一系列问题,而后续的整改、维修及责任追究成本,最终仍需由财政资金承担。

招投标法规的刚性约束形同虚设,不仅直接损害法治权威,更让“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投标原则流于形式,加剧社会与市场的信任危机。这种“以程序合规掩盖实质违规”的操作,看似加快了项目推进进度,实则付出了资金浪费、工程劣质、公信力受损的多重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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