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乐山网友反映,当地世豪广场高调打造“宠物友好”商圈、投放相关宣传,却放任狗不拴绳以及狗上桌等现象,质疑“宠物友好”活动及宣传是否合法合规,引发网友关注。

对此,商场方面回应称,推行“宠物友好”已经四五年了,注册有宠会员1000多人,很多顾客已经习惯带宠物来消费。商场正在配合相关部门整改,“现在处于一个比较尴尬的阶段”,不可能一下子把所有东西撤完,有一个过程。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乐山世豪广场

乐山市市中区警方向红星新闻记者表示,该商场开展“宠物友好”相关活动、允许犬只进入的行为,违反相关通告及相关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已联合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部门对商场管理者进行了约谈,责令商场严格遵守犬只管理规定。

专家表示,对于宠物友好型消费需求,既需要宠物主人自觉守护公共秩序,也需要商场负起精细化管理责任,更需要明确的法规界定各方权利义务的边界。

“宠物友好”商场被指现乱象

今年4月,有乐山网友在当地问政平台发帖反映,乐山世豪广场高调推崇“宠物友好”,进行相关宣传,但在该商场时有见到狗尿、不拴绳的狗以及狗上桌等现象,质疑是否合法合规,是否会造成公共安全隐患等,希望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规范商场行为。

在该网友晒出的图片中,一张是乐山世豪广场于4月4日至6日举行的小狗摇尾派对活动海报,含有“人宠互动”“公益领养”等内容;另一张则是有市民在商场内用餐,一只白色小狗坐在旁边的椅子上。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顾客带的小狗坐在椅子上 图据网友

对此,有网友认为,日常携宠出行、消费渠道极少,商场打造宠物友好场景,解决了养宠人群遛宠、逛街的实际难题,是贴合民生的暖心服务,可能个别养宠人素质不高,而非“宠物友好”本身有错。

也有网友表示,商场推行“宠物友好”本质上还是为引流,大型商场人流密集,老人、儿童居多,若场内犬只不拴绳、随意跑动,极易引发惊吓、伤人事故,存在安全隐患,如果宠物上桌、进入餐饮区域,也严重影响公共卫生。

此外,有网友表示,不反对合规的“宠物友好”模式,但反对无序开放,真正的宠物友好需要划定专属区域、落实牵绳、清粪、专人巡查等管理制度,平衡养宠人群需求与普通市民的公共权益,而非无规则放任乱象滋生,以违规营销牺牲公共利益。

记者走访:大型犬只不可带入

“五一”前后,红星新闻记者曾先后两次前往乐山世豪广场实地探访。在商场入口,并未看到明显的“宠物禁入”标识,记者询问门口工作人员是否可以携带宠物进入,对方称可以,但大型犬只不可以带进商场。

在商场外围临马路一侧的玻璃门上,张贴着较大面积的“人宠友好空间”海报,上面是多只猫狗照片。商场2号门口摆放的一块“会员权益指南”广告牌上显示,商场提供宠物推车、宠物牵引绳、宠物医疗箱等多项宠物服务。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商场门口有“宠物友好购物中心”标识

商场3号、4号门玻璃上,有“宠物友好购物中心”的标识及文字。同时,商场里多部升降电梯门上张贴着“宠物友好电梯”标识,并称“携带宠物请优先乘坐此电梯,如介意与宠物同乘请选择其他电梯”。

在商场服务台,还特别设置了宠物友好服务点,工作人员称有宠物推车可以免费出租,但需缴纳押金500元,如果使用超过1天则每天30元。在商场二楼的卫生间外,设有专门的宠物卫生间、宠物小憩屋等。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商场内设置的宠物卫生间

不过,记者在世豪广场探访期间,并未碰到有顾客携带宠物进入商场,也未见到有顾客携带宠物使用卫生间。一位保洁阿姨称,每次搞活动时,带宠物的会多一点。

商场配合整改,称“尴尬阶段”

乐山世豪广场商管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前期有一些顾客投诉,相关部门已来过,要求不能带宠物进商场,商场在一步步整改,但肯定有一个过程。

“现在我们确实也比较矛盾,因为商场做宠物友好已经四五年了。去年还推出了一个子宠物会员体系,注册有宠会员1000多人。”该工作人员表示,很多顾客已习惯带宠物来消费了,而且商场配套设施完善,之前也没发生过什么不好的事,但现在确实接到投诉,相关部门进行了批评教育。

她表示,商场以后不会再公开宣传。至于部分宠物设施为何仍保留,她解释,因为事发突然,不可能一下子把所有东西撤完,现在处于一个比较尴尬的阶段。有的顾客习惯了,如果依然把狗带过来,突然没了这种服务,也会给商场和顾客带来困扰。

该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商场配合相关部门先整改,再看顾客反馈,如果大部分顾客觉得商场不应该带狗进来,就把这个服务彻底取缔。现在,商场对于携带宠物的顾客,只能劝阻。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商场内设有多台“宠物友好电梯”

5月13日,红星新闻记者在世豪广场看到,该商场2号大门处会员权益广告牌、3号和4号大门“宠物友好购物中心”标识、商场内宠物友好服务点、“宠物友好电梯”标识、商场外“人宠友好空间”海报等依然存在。

部门:确有文件禁止,已约谈商场

对于网友的反映,乐山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表示,《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犬只管理的通告》明确禁止携带犬只进入大型商场、商业街、广场等公共场所(盲人携带导盲犬和肢体重残疾人携带辅助犬除外)。《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和《四川省预防控制狂犬病条例》也明确要求,犬只饲养需维护公共环境卫生,不得妨碍公共安全与秩序。

该局治安大队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世豪广场作为集“大型商场”与“商业广场”于一体的综合体,属于禁止犬只进入的公共场所,商场开展“宠物友好”相关活动、允许犬只进入的行为,违反上述通告及相关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商场作为大型公共场所允许未拴绳犬只进入、放任犬只追逐打闹等行为,不仅存在犬只伤人公共安全隐患,也违反了犬只管理的相关要求。

针对商场违规宣传和放任行为,以及网友反映的宠物上餐桌、触碰食物等情况,该局已联合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部门对商场管理者进行了约谈,责令商场严格遵守犬只管理规定,停止违规宣传,并履行对携带犬只进入商圈的劝阻责任,维护公共安全与城市文明形象。同时,呼吁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养犬规定,共同维护良好公共环境。

观察:当“宠物友好”遇上法规禁令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近年来,“宠物友好”场所数量逐步增长,人宠争议事件也时有发生。各地对于“宠物友好”的政策,也不尽相同。

依据《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禁止携带犬只进入大型商场、超市餐饮场所、室内公共文娱场所,仅工作犬除外。今年2月起,上海多家商业综合体全面撤除“宠物友好”相关标识,取消宠物友好服务或缩小宠物友好范围。

与上海等城市相比,广州的政策环境存在差异:根据现行《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未明确将综合性商场纳入法定禁入范围。去年10月,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广州市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指出,要丰富“宠物友好”等消费业态。

根据《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餐厅、商店、市场等经营场所的管理者,有权自行决定是否允许犬只进入。截至2025年底,深圳超50个商场加入“宠物友好”阵营。

“宠物友好消费是新型民生需求,本身值得鼓励,但友好不等于无界。”针对此次乐山世豪广场争议,乐山某商会一负责人认为,大型商场属于高密度公共空间,公共安全与卫生优先级更高,如果地方政府明确大型商场禁宠,商场再以“宠物友好”为营销点、长期公开宣传、放任无序入场,属典型的打擦边球。

该负责人建议,商业体需在合规前提下平衡营商活力与公共秩序。要严格恪守属地法规,法规明令禁宠区域,坚决杜绝相关宠物友好营销活动,摒弃全域放任的运营模式,同时压实养宠主体责任,落实全程牵绳、及时清粪、禁止宠物上桌及喧哗等规范。商场需配齐安保、保洁巡查机制,及时整治不文明养宠行为,有效化解公众矛盾。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2月,中国百货商业协会等起草的《宠物友好型商场运营规范》团体标准正式实施,首次明确“宠物友好”商场的硬件、管理、服务“标尺”。

据《法治日报》报道,在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马亮看来,部分地方养犬规定更多侧重养犬安全,并把宠物限定在城乡社区,与宠物友好的市场需求存在距离,需要进行修订完善。而人宠矛盾解决的关键,是养宠人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如何落实到位。

针对“宠物友好”场所的运营规范、边界界定及多方权益平衡问题,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曹明德表示,核心是以明确的法律规则界定各方的权利义务边界,同时明晰各方主体责任、落实差异化管理,也可结合市场趋势完善地方立法。

红星新闻记者 顾爱刚 摄影报道

编辑张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