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鸟类等陆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工作,严厉打击非法猎捕、交易、运输等违法行为,彭州局坚持制度体系、市场管控、宣传引导三管齐下,协同推进,着力构建起全方位、多层次的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格局。

健全制度体系,夯实法治基础。彭州市印发《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的通告》,明确将彭州全域划定为禁猎区、全年设为禁猎期,新增弩、弹弓、复合弓等禁猎工具,以及犬捕、鹰猎、无人机、热成像仪等禁猎方法,为严厉打击非法猎捕野生动物行为提供坚实执法依据。同时,为鼓励广大群众参与监督举报涉野生动物违法行为,制定《彭州市举报非法猎捕贩卖野生鸟类等违法行为奖励实施细则(试行)》,目前已有热心群众获得奖励。

严管市场环节,规范经营秩序。建立绣城路便民市场野生动植物联合管理工作站,通过逢场日联合巡查与非逢场日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持续加强花鸟市场巡查监管,确保市场内无来源不明鸟类,坚决杜绝非法交易行为。侦办危害珍贵、濒危野生鸟类案件3起;查获非法携带、运输鸟类行政案件2起,行政处罚2人;查处非法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案件1起,行政处罚1人。制定《彭州市代养鸟处置工作方案》,有力推动“代养鸟”历史遗留问题解决,逐步实现花鸟市场重点保护野生鸟类清零。

强化宣传引导,营造共护氛围。采取“线上+线下”联动方式,广泛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普及鸟类识别与保护知识、曝光典型案例,全面提升公众法治意识和野生动物保护意识。结合“爱鸟周”系列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单5000余份,开展野生动物及栖息地保护宣传活动70余场次,通过彭州市级媒体和部门微信公众号发布宣传、科普视频及图文信息10余条,有效营造了共同关爱鸟类、保护野生动物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