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和表彰在长宁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促进对外交流与合作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外籍人士,助力长宁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精品城区,现启动第三届长宁区“虹桥友谊奖”评比表彰工作。

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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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条件

申请人需对华坚定、长期友好、享有良好社会声誉和公众形象,对上海市长宁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对外交流与合作作出突出贡献。

申请人应具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为长宁区开展对外友好交往、建立交流合作和友好城市关系作出突出贡献;

2.促进长宁区经济建设,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为本区开拓国内外市场,促进经贸活动,引进资金、设备、技术、人才作出突出贡献;

3.积极向长宁区传授先进技术、先进管理经验,或为解决技术、管理等方面关键问题填补重要领域空白,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4.投身长宁区社会工作,在志愿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和慈善事业,取得良好社会效益;

5.在教育、卫生、文化、科研等长宁区经济社会发展其他领域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外籍人士。

二、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外籍人士,由所在单位整理申报材料后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单位所在街道(镇)申报。各行业主管部门或申报单位所在街道(镇)汇总本系统申报材料后报长宁区对外表彰联席会议办公室。

三、申报材料和要求

1.填写完整的《长宁区“虹桥友谊奖”申请表》;

2.申请人护照首页复印件;

3.申请人2寸彩色近照(1张,贴于申请表上);

4.电子材料:《长宁区“虹桥友谊奖”申请表》(docx或wps格式)、申请人护照首页彩色扫描件(JPEG或PDF格式)、申请人2寸彩色近照(JPEG格式)。

所报材料须客观公正,申请人的主要事迹应翔实可靠、数据准确、重点突出。如需保密或本人、本单位不希望公开宣传的,请在材料中注明。

四、申报日期

本次申报截止日期为2026年6月18日(周四),各单位应在此期限内将相关材料报送至长宁区对外表彰联席会议办公室。

咨询电话:王老师 2205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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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于区外事办

编辑:闫 漫、史焕焕

责编:颜文彬

*转载请注明来源于“上海长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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