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岛消费者王女士反映,其于2026年4月在青岛万象城正典燕窝专柜购买的鲜炖燕窝产品,存在一盒外包装未标注生产日期的情况,就此发起投诉维权后,与品牌方、商场方协商近一月未达成一致,双方就处理方案、责任认定及整改诉求存在较大分歧。值得关注的是,此次投诉距该专柜此前被曝孕妈异味燕窝舆情,仅间隔两个月时间。(长安街刺史:青岛万象城卖“鸟屎味”燕窝?高龄孕妇遭老罪了!)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据消费者王女士提供的购物发票显示,其购买涉事鲜炖燕窝礼盒的时间为2026年4月16日15时16分,购买地点为青岛万象城正典燕窝专柜。王女士表示,此次购买系因前期该专柜处理其个人客诉后,专柜工作人员告知,负责人为其开通全场产品5折购买权限,遂选购两盒鲜炖燕窝礼盒。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王女士称,其食用完第一盒产品后,准备开启第二盒时发现,该盒产品外包装未标注生产日期,与另一盒完整标注生产信息的产品形成明显差异,随即拍摄产品对比照片留存证据。发现问题后,王女士首先尝试联系万象城投诉渠道,因电话无人接听,转而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12315市场监管投诉平台进行实名投诉,后续万象城客服及正典燕窝品牌方先后介入对接。

据王女士陈述,这并非其她第一次在该正典燕窝专柜购买到问题产品。此前其曾因同品牌产品质量问题与专柜协商处理,最终选择仅退款处理,并签署了品牌方出具的保密协议,未进一步追责,不料本次再次遇到产品标识问题,王女士明确向品牌方提出两项核心诉求:一是希望市场监管部门介入,依法对涉事专柜进行查处并责令整改;二是要求品牌方落实内部品控核查与整改,并非优先主张经济赔偿。

协商过程中,正典燕窝总部客服提出处理方案:退还王女士5折后货款300元,同时给予十倍金额共计3000元赔偿,但要求王女士撤销在12315平台及万象城的全部投诉。王女士对此方案予以拒绝,其表示,坚持要求监管及商场方落实整改查处,不同意以赔偿换取撤诉。

此后,双方协商陷入僵局。品牌方客服曾向王女士表示,该投诉由品牌总部统一对接,消费者无需再向商场专柜追究责任;王女士则认为,其消费行为发生在万象城商场内,商场作为入驻场所管理方,有权且有义务对专柜违规行为进行监管处理,要求商场督促整改、核查处理的诉求合理合法。

4月底,万象城客服介入协调,提议王女士先将涉案产品退回商场核验,先行领取相关赔偿款项,后续由商场对接品牌方落实内部处理及整改,王女士仍坚持优先整改查处的诉求,此事随即搁置。

2026年5月中旬,王女士携带涉案产品前往万象城正典燕窝专柜,与品牌方总部两名负责人、万象城客服现场当面协商。现场品牌方曾出具多份协议文件,经万象城客服核查后,认为相关条款不合理,品牌方随即表示不再要求王女士签署,并口头承诺将返回品牌总部,对生产车间及专柜环节进行内部调整与核查处理。

但现场沟通中,品牌方负责人仅表示负责现场协商赔付、收取相关收据,对产品外包装未标注生产日期的原因、内部整改具体措施等问题未给出明确回应。经万象城客服督促,品牌方现场与上级沟通十余分钟后,态度发生转变,提出涉案产品瓶身附有溯源码,可通过溯源渠道查询生产相关信息,以此说明产品信息可追溯。该说法引发王女士不满,现场协商最终破裂,王女士离场。

王女士还表示,在其投诉维权期间,母亲节前一日,品牌方仍在客诉沟通群内向其推送产品宣传广告,直至现场协商终止,品牌方均未向其告知具体内部核查结果及整改措施。

据了解,此次投诉并非青岛万象城正典燕窝专柜首次引发食品安全相关舆情。2026年3月,该专柜曾被消费者投诉,称购买的鲜泡燕窝存在异味、质地异常等问题,涉事消费者为高龄孕妈,担忧产品质量影响健康,提出第三方检测诉求,后经商场及监管部门协调,双方仍未达成完全一致,引发本地消费舆情关注。

截至发稿,王女士的投诉仍在处理流程中,市场监管部门尚未出具最终处理结果。王女士始终坚持,放弃经济赔偿,要求相关部门及商场方对青岛万象城正典燕窝专柜依法核查、责令整改,规范产品销售管理,保障后续消费者合法权益。

针对此事,我们将持续关注市场监管部门处理进展及品牌方、商场方后续整改举措,及时跟进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