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过去十年的中文互联网上,围绕李翊云的讨论并不少:拒绝作品被中译的倔强,几经转折的个人生活,以及仿佛遭受诅咒的家庭命运。但有一件事迟迟没有得到与之相称的关注——她首先是一位近乎天才的作家,哪怕并非用母语写作。
自她的首部短篇小说集《千年敬祈》于2005年出版以来,李翊云几乎以一种持续爆发的姿态,不断赢得英语文学界最高级别的认可,从《卫报》首作奖、美国笔会首作奖、古根海姆奖,到麦克阿瑟天才奖与安德鲁·卡耐基勋章。在今日的英语文坛,即便是母语写作者,也少有人能得到如此一致而持久的推崇。
在2017年与2024年,她的两个孩子相继选择自杀离世。评判一位母亲,往往比理解一位作家容易,人们因此热衷于揣测李翊云如何 “使用”乃至吸食失去至亲的痛苦,在她的悲伤与创作之间构架出一种近乎残酷的因果关系。这些臆度忽略的事实是,作家李翊云所获得的世界级认可,许多都在其家庭悲剧发生以前。
要理解这些反应,就得回到开头提到的“不驯(defiant)”这个词。作为母亲的李翊云显然忤逆了根深蒂固的“母职”想象:母亲的人生、欲望与可能,应当与孩子的存在成为一体,甚至为了孩子完全让渡,就像丛林动物面对危险时不惜牺牲自己来保障后代存活。人们尚能够接受一个隐忍丧子之痛的父亲——他会长久地沉默,像机器一样继续工作,他将悲伤埋进身体深处了,出于坚硬而克制的性格气质。但翻遍小说、看尽电影,也难找到一个失去孩子而没有崩塌的母亲,仿佛她唯一合理的出路是被痛苦摧毁。
这样的女性形象,在近代文学史里大概只出现过一次,是俄国作家屠格涅夫的小说《白菜汤》:一个农家寡妇死了独子,却还有胃口一勺接一勺地喝白菜汤;前来探望她的贵妇人看了瞠目结舌,问她怎么还能喝得下去?农妇说,孩子死了,我的心也被活生生地挖走了,但这碗汤不应当糟蹋,毕竟,里面放了珍贵的盐巴。她坐在餐桌旁,身体挺得笔直,泪水划过她憔悴干瘦的脸。
在19世纪的俄国,喝下汤才能延续生命;在物质过剩而专注匮乏的此刻,持续创作是强大生命力的证明。因此,只要作家李翊云还在一本接一本地写,就会令一些人不寒而栗:一个被活生生挖去了心的人怎么还能继续生活,且把身体挺得笔直?我们还不习惯见到一个母亲以这种姿态悲伤。
但在那些紧盯她家庭生活的喧嚣之外,始终还有另一群人在以完全不同的目光注视着李翊云。如果将在北美职业写作看成一条线性赛道,李翊云或许是目前最接近地平线的一位中文母语者。因此,对于其他中英双语写作者而言,她像是一座灯塔,证明了一种罕见的可能性。我们想要知道,在残酷的英语文学世界里,非母语者究竟能够走到哪里?
绝大多数作家都使用日夜共栖的母语,那种不假思索的亲密感几乎是天经地义,潜意识会帮助他们完成对多数词语的调遣,免去对每个字词逐一吟哦推敲的苦役。然而,用第二语言写作并不总意味着劣势,它能为作家制造出更多冷静的空间。
李翊云在一次播客访谈里举了个例子:英语中表达“消磨时间”的方式是“Kill time”,直译过来就是“杀时间”。对英文母语者来说,这个词链接的场景是高纯度轻松,比如躺在沙发里看电视,随手翻阅时尚杂志里的名人八卦,或者吃着膨化食品看综艺视频一整天。杀时间既是动作也是目的本身,使用时无需为它寻找合理的渊源。
但作为非母语者,李翊云发现这个词本身蕴含暴力: kill不仅是杀的动作,更表达了“杀死”的结果,现实中的某个生命被kill了不会再复活,决绝而且无可挽回。一般来说,人也只能消磨自己的时间,无法杀别人的,kill time因此意味着自毁,由自己对自己实行不可逆的处决。如此审慎注定只属于尚未和英语亲密无间的人,非母语者对词语怀有“戒心”,因此能敏锐感知到常用词汇里被母语者忽略的暗流汹涌。
非母语作家的另一项本领,是更清醒地意识到语言无法真正抵达经验,而母语者容易误以为语言天然等于世界。在一场访谈中,李翊云说自己写作时常要翻词典,去寻找一个词来寄托缥缈的想法。常用牛津英语词典里有大约60万个单词,但与之相对的,是人类情感的无限丰沛。许多评论家曾赞美李翊云用词的精准克制,而她自己却提出,写作本身在制造“Placeholder(占位符)”,暂时放在那里用来占着位子的东西,一种权宜之计,因为总有一些经验天然地逸出语言,写作的人只能努力去企图,去尽可能传神地摹写模仿。
在《万物自然生长》的开篇,她告诉读者,自己直接放弃了这次企图:“没什么好办法来描述(失去孩子)这件事:words fall short(词汇无能为力)。” 根据《柯林斯字典》的解释,“fall short”的意思是“不足;缺少”,或“不够达到某个目的”,比如来了五位宾客却只买到四块蛋糕。母语者很难想象,为什么一个描述数量不足的词组要出现在看似广袤无垠的“词汇”后面。这个句子注定只能降落在非母语作家的头顶。
如果用分析“杀时间”那样的审慎来拆解,fall的意思是坠落,short意味着太短。Words fall short意味着词语无法抵达 就像在峭壁上攀岩的人试图扔出一截绳子挂住支点,但奋力扔出去的那一刻才发现绳子实在太短,只够画出一个无能为力的弧线,然后绝望地垂落在半空。当两个孩子相继选择离开,六十万个单词也仍不足以编织出一条穿越悲伤的绳索。我因此无法同意这部回忆录“太冷酷”,明明它的第一个句子就寄托了这么多心碎。
在所有词语都无能为力的时刻,为什么还要继续写?我能想到的答案是,写作是对抗命运的手段,也可以是命运本身。对注定要写作的人而言,它和求生本能一样迫切,哪怕无法绝对完成,只能相对缓解。
除了两本回忆录外,李翊云近几年依然在写非虚构,比如《我该走了吗》、《星期三的孩子》(Wednesday’s Child)与《鹅之书》,并且开拓了全新的题材与历史背景。在2018年前,她创作的小说人物大多是生活在20世纪中国的普通人,而新主人公们的家乡变成北美与欧洲。她在访谈里说,这是因为想写的中国故事暂时已写完。这是需要勇气的尝试,因为截至目前,多数在英语文坛获得主流奖项的中文母语者都将中国作为故事的支点。
在李翊云之前,另一位取得国际认可的华裔非母语作家是哈金。1999年,他凭借长篇小说《等待》(Waiting)获得美国国家图书奖,成为第一位获得该奖项的华人。后来,裘小龙、马凌云、闵安琪、郭小橹等作家也陆续在英语世界获得奖项与市场的认可,而此时此刻,也不断有新的写作者迈入这条艰难的道路。
虽然那些成功的作家证明了跨越种种屏障的可能,用非母语写作当然是艰难的,哈金曾说自己从不鼓励别人用第二语言写作, “其中的阻力和挫折不是每个人都能承受的”。至于为什么要选择更难走的路,每个人有自己的原因。李翊云是为了逃离日记被母亲偷窥的童年记忆,哈金则称其为“谋生手段”,不少非母语作家没有特意回答过这个问题,仿佛在语言间迁徙是一种自然而然的命运。我自己第一次发表英文小说是在六年前,选择绕开中文的原因仅仅是故事里出现了一把普通的枪,如果故事发生在中国,任何一把枪都普通不到哪里去;为了让它保持低调,叙述者还是生活在美国为好。那次尝试让我意识到,故事会主动选择一门语言来依附,而讲述者能做的,只是一次次进入词典或者脑海,将它拖拽到岸边。
因此,我难以只将李翊云看做一个应受道德审判的母亲。作家李翊云注定还要穿越更多风暴,因为她依然在写,就像人悬身峭壁之间,把绳索抛向不可抵达之处,哪怕词语随时会坠落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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