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通讯员 薛云峰

“真的太感谢你们了,不用我千里奔波,就帮我把难题协调解决了。”近日,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检察院通过跨省协作、多方联动,帮助社区矫正对象江某解决了困扰已久的财产刑执行账户冻结问题。

此前,江某因患重病、生活困难,又面临异地执行带来的沟通障碍,相关事宜长期无法推进。如今,账户解冻,就医和生活有了保障,江某的精神状态也明显好转。

2024年12月,江某因犯诈骗罪被外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判决生效后,江某在沙市区接受社区矫正。然而,矫正期间,江某被确诊为癌症。他因未按期缴纳罚金,执行法院依法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并冻结了微信、支付宝等电子支付账户。

病情加重、行动不便,加上跨省相隔遥远,江某始终无法前往外地办理相关手续,也未能与执行法院和承办法官取得联系,罚金缴纳和账户解冻事宜因此长期搁置。电子支付账户被冻结后,日常购药、看病及基本生活开支都受到影响,江某的情绪日渐低落,也给社区矫正日常监管和教育改造带来了影响。

2025年3月,沙市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在常态化监督巡查中发现了这一情况,随即联合该区司法局社区矫正机构展开核查。考虑到江某身体虚弱、出行不便,检察干警与司法局工作人员多次主动上门,核实其病情、家庭经济状况及矫正期间表现,现场开展释法说理,讲明履行生效裁判的法定义务及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同时尽力疏导其负面情绪,引导他主动配合执行、积极接受矫正。

经过耐心沟通,江某深受触动,主动筹措资金,缴纳了罚金,依法履行了财产刑义务。

罚金虽已缴纳,但账户解冻问题仍需跨省协调。为破解衔接堵点,沙市区人民检察院启动跨区域检察协作机制,主动对接外地检察院,建立常态化沟通渠道,及时同步案件进展、江某的身体和家庭情况、罚金履行情况及其矫正表现,协助联络承办法官,配合开展案件核查,推动解冻流程依法办理。

经两地检察机关多次沟通对接、信息互通和协同联动,外地法院完成全案核查,于2026年4月依法解除了对江某电子支付账户的冻结措施。至此,江某的就医和生活资金支付需求得到保障。心怀感激的江某特意向检察机关手写了一封感谢信表达谢意。

与此同时,沙市区人民检察院联合该区司法局社矫机构同步建立跟踪帮扶机制,定期了解江某的身体状况和矫正表现,督促其遵守社区矫正各项管理规定,按时报到、参加集中学习和公益活动,同时针对其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及时协调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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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