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治日报)

转自:法治日报

精神残疾证影响孤独症青年就业和生活

受访家长呼吁将孤独症列为单独的残疾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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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画/高岳​

5月9日,在北京市东城区王府井大街附近举办的一个星娃(指孤独症儿童,是“来自星星的孩子”的简称,实际参展者包括孤独症青年)作品展活动现场,《法治日报》记者见到了刘康(化名)及其母亲吴女士。

刘康今年22岁,是一名孤独症青年。虽然已经到了劳动年龄,但他目前仍在一家残疾人职业康复劳动站(以下简称职康站)接受职业康复训练和生活技能培养等。

“我曾经带他找过工作,但因为他有精神残疾证,被劝退了。”吴女士对记者说。

据了解,孤独症谱系障碍(即孤独症)是一类严重致残性神经发育障碍,以社会交往障碍、沟通障碍和局限性、刻板性、重复性行为为主要特征,目前按照《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孤独症未被列为单独的残疾类型,实践中主要被划分为精神残疾类别。

多位受访家长认为,根据残疾人保障法的规定,国家保障残疾人劳动的权利。然而,办理精神残疾证的孤独症患者在生活中和求职时还是受到限制,用人单位宁愿选择持有智力残疾证的残疾人。这导致部分孤独症患者家长宁愿为孩子办理智力残疾证(孤独症患者的表现包括智力发育迟缓,相当于多重残疾,一些患者状况符合智力残疾判定标准)。

“但有的孤独症青年智力其实并没有问题,也有劳动能力。”一位孤独症患者家长无奈道,应该将孤独症从精神残疾分类中分离出来,列为单独的残疾类型,为孤独症青年获得就业机会营造友好环境。

求职遇阻

娃娃脸、短发,上身穿短袖衬衫,下身穿休闲长裤,见到熟悉的人会主动打招呼,与普通人无异。这是记者对刘康的第一印象。

据吴女士介绍,刘康小时候就办理了精神残疾证,但她“不死心”,一直让儿子接受康复训练。

刘康除了到定点医院接受康复师训练之外,回到家里还会接受吴女士的“康复训练”。吴女士在儿子睡觉时给他按摩,在儿子玩耍时刻意对他进行训练。

初中毕业后,刘康进入北京市朝阳区安华学校上学。那是一所公办特殊教育学校,有职业技能课程和社会实践模块,可获得职业高中毕业证书。

2022年,18岁的刘康从安华学校毕业。不久,有朋友给刘康介绍了一个工作机会。面试那天,吴女士带着儿子赶到公司。一开始,公司负责人对安静、有礼貌的刘康印象还很好,但越聊越发现,刘康存在社交障碍。

吴女士拿出儿子的精神残疾证。在她看来,儿子的情况需要向对方说明,“不能隐瞒”。公司负责人显然对精神残疾证有所顾虑,担心“他在工作中犯病了怎么办”,思索一番后,直接劝退了他们。

再后来,经同学家长介绍,刘康选择到职康站继续接受职业康复训练。

记者查阅公开资料了解到,根据残疾人保障法和《残疾人就业条例》等相关规定,国家实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制度,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一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提供适当的工种、岗位。

然而,实践中像刘康一样持有精神残疾证的孤独症青年,会在求职中遇阻。

福建省的陈女士是当地一家残疾人康复机构的负责人。据她介绍,曾经有一家工厂的负责人联系她,表示可以招收残障青年到工厂里工作。

陈女士于是跟有意愿让孤独症青年就业的家长联系。其中一位孤独症青年比较合适,也具备一定的劳动能力。但在双方接洽时,工厂负责人得知这位孤独症青年办理的是精神残疾证时,明确回复称“不收”,同时表示愿意接收有智力残疾的孤独症青年。

托养不收

拿着精神残疾证不仅影响找工作,还影响托养

陈女士说,她曾经到一家养老机构考察,这家机构明确“不收精神类疾病患者”。

“家长本来就担心孤独症孩子未来的养老问题,如果养老机构有这样的‘门槛’,对孤独症孩子来说就是障碍。”陈女士说。

北京现代睿智融合幼儿园党支部书记赵女士的儿子是一名孤独症青年。

赵女士向记者回忆说,她在2007年给儿子办理了精神残疾证。当时还有一个小插曲,工作人员告诉她,根据孩子的多重残疾情况,既能办理智力残疾证,也能办理精神残疾证。她为孩子选择了办理精神残疾证。

赵女士介绍,孩子是重度孤独症,平时除了在小区里自由行动之外,外出时都由家人陪伴。每次乘坐飞机出行时,她都需要向工作人员解释孩子虽然有精神残疾证,但他实际上是孤独症,而不是精神疾病。

随着儿子渐渐长大而自己年纪渐长,赵女士开始考虑他的托养和未来养老问题。

“我曾经想把儿子送到托养机构,但在自己中意的托养机构的官方网站上看到,对方不收持有精神残疾证的孤独症孩子。我还曾经和朋友考察过一家养老机构,他们也说不接受精神残疾人。”赵女士说。

这样的经历,让赵女士在面对小龄孤独症孩子家长咨询办证事宜时,都会极力劝说家长办理智力残疾证,而非精神残疾证,以免孩子在长大后遭遇就业、托养等方面的障碍。

“我支持将孤独症列为单独的残疾类型,毕竟孤独症是一种神经发育障碍,而精神残疾是一种精神疾病。如果可以单列出来,以后再也不用向他人解释孤独症不是一种精神残疾了。”赵女士说。

呼吁改变

北京师范大学融合教育研究中心主任贺荟中,长期致力于孤独症谱系障碍教育干预、融合教育及特殊儿童认知与社会性发展研究。

她带领的课题组在对孤独症青年的家长进行调研时发现,将孤独症谱系障碍包含在精神残疾里这种现象,已经影响孤独症青年就业和生活。

北京市居民林女士已经退休,她的儿子是一名孤独症青年,办理了精神残疾证。

在被问及持精神残疾证“给孤独症青年的生活和寻找工作带来怎样的影响”时,林女士表示:“在大众眼中,精神残疾证对应着精神疾病人群,大家觉得他们会暴力侵犯他人,没人敢跟他们一起工作。但实际上,孤独症本身是神经发育方面的异常,与精神疾病有着天壤之别。”

另一位受访家长认为,孤独症青年本身找工作就很困难,再叠加精神残疾,融入社会的“门槛”会更高。

因此,多位孤独症青年的家长呼吁,应该将孤独症列为单独的残疾类型,让社会公众科学理解孤独症群体,营造良好的就业和生活支持环境。

值得注意的是,2025年7月,中国残联召开《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国家标准修订课题研究结题专家评审会,11个课题组全部通过专家评审。

与会的中国残联第八届执行理事会副理事长李东梅指出,科学、合理、适用的残疾标准对于摸清残疾人底数、完善残疾人事业政策法规、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具有基础性作用。残疾标准修订课题研究,要充分考虑身体损伤、环境障碍和社会支持等因素,体现残疾标准的科学性、公平性和可操作性。

漫画/高岳

记者手记

在孤独症青年作品展现场,22岁的刘康礼貌开朗,却因一张精神残疾证被就业单位劝退。这样的困境在多个孤独症青年家庭出现,让记者既感到心疼,又引发思考。

孤独症是神经发育障碍,并非传统意义上的精神疾病,在实践中却往往被归入精神残疾范畴。这一分类,成了横在他们与社会之间的“无形高墙”。用人单位一看到“精神残疾”四个字,便联想到风险与责任,即便符合岗位需求,也果断拒绝。托养、养老机构同样将持精神残疾证的孤独症青年拒之门外,让家长对孩子的未来忧心忡忡。

孤独症青年们接受康复训练、学习职业技能,渴望融入社会、实现价值。一张非适配的证件,不该成为他们人生的“无形高墙”。为孤独症设立独立残疾类别,不仅是分类的调整,更是认知的纠偏、权利的保障。

完善分类、减少标签化,提供适配的就业与托养支持,才能让这些“来自星星的孩子”真正走出封闭空间,平等地拥抱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