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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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疑孩子非亲生拒付抚养费被诉#】#被疑不忠女子诉离婚证明孩子亲生# 近日,据北海市中级法院公布的一则案例:张某(化名)与赵某(男,化名)于2021年9月登记结婚,二人均为再婚,同年10月生育一子。婚后双方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赵某怀疑孩子非亲生多次与张某发生争吵,致使夫妻感情不和。张某于2021年11月携带彼时未满一个月的孩子离开赵某,双方自此分居。分居后,因赵某怀疑孩子非其亲生,故一直未支付过抚养费,亦未履行其他抚养义务,后张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要求孩子由其携带抚养,由赵某每月支付固定数额抚养费,并支付夫妻分居期间孩子的抚养费4万余元。经鉴定,确认赵某是孩子的生物学父亲。一审法院判决赵某与张某离婚,孩子由张某携带抚养,赵某每月支付抚养费600元直至孩子年满18周岁,但未支持张某关于夫妻分居期间子女抚养费的诉讼请求。张某不服一审判决,就抚养费数额及分居期间抚养费部分提起上诉。二审法院酌情确定赵某每月给付孩子抚养费800元,此外,酌情确定赵某按每月800元的标准,向张某支付2021年10月24日至2025年5月24日期间孩子的抚养费共计3.44万元。@纵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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