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14日5时许,龙潭交管大队城区一中队民警宋宝龙、郇超在路面开展酒驾排查工作时,发现一辆绿色翻斗车驾驶员神色慌张,举止异常。民警当即示意车辆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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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主动模式),驾驶员酒精含量为31mg/100ml,已达到酒驾标准。民警进一步核查发现,涉事车辆属于营运性质,其行为已构成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严重交通违法。该驾驶人将依法受到行政拘留15日、罚款5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申领的严厉处罚。目前,当事人已被带至龙潭大队执法指导中队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龙潭大队始终坚持对酒醉驾违法行为“零容忍”的态度,做到发现一起、严查一起。下一步,大队将持续加大路面巡查管控力度,持续保持高压严管态势,坚决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原标题:酒驾营运车 代价太沉重 龙潭交警查获一起饮酒驾驶营运车辆违法行为

来源 | 吉林市公安局交管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