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各位小伙伴们,大家好呀!
监管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警示、处罚文件,都是非常好的审计知识学习材料。
我们不仅可以从中一探监管部门重点关注的领域,还能窥见那些行业老司机也常翻车的地方。
本期继续更新《跟着证监会学审计》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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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销售及收款循环控制测试执行不到位
审计项目组将“对账与调节”的控制目标识别为“已记录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和销售收入是正确的”,是销售与收款循环关键控制点;
控制测试从财务账簿中抽取3笔调账凭证查阅了公司内部调账说明,未见核查公司与客户对账的原始材料,也未从公司与客户的对账记录追查至公司账簿以确定账簿记录准确性。
爱科赛博第一大客户通过其供应链管理平台记录下订单、货物流转、对账等信息,项目组未了解和关注该平台。
02未对收入细节测试的异常情况采取进一步审计程序
项目组检查了凭证对应单据,包括合同、发货单、出库单、物流单、签/验收单;
但对抽取的部分凭证所附单据与客户以往交易习惯和单据格式明显不一致、单据流转时间与客户同一销售框架合同中其他产品的销售单据流转时间存在明显差异、发货单发货地址与收货地址临近等异常情况,执行细节测试时未关注并采取进一步审计程序。
03函证程序执行不到位
个别应收账款“回函不符差异调节表”信息与询证函所载信息不符,且未针对收入回函不符制作回函差异调节表;
个别收入“回函不符差异调节表”仅记录“估计客户入账时间和我公司确认收入时间存在差异”,未见核实情况和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
声明
信息来源:陕西监管局/有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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