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宣传教育,切实提升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和法治观念,5月15日,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人民法院联合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将庭审现场“搬”至驾驶人考试中心现场,公开审理2起危险驾驶案件,让正在参加考试培训的学员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

庭审现场

案件由刑事审判庭庭长刘红涛主持审理。法庭严格依照刑事诉讼法定程序,完成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环节,全程庄重有序。公诉机关当庭出示血液酒精检测报告等证据,指控被告人醉酒犯罪事实。2名被告人对自己醉酒驾驶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当庭认罪悔罪,法院结合案情依法当庭作出判决。

清晰的庭审流程、严肃的司法判决,让在场所有驾驶人直观感受到法律对醉驾违法行为的零容忍态度,深刻体会到酒驾醉驾带来的严重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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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为鉴:法官释法,厘清法律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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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结束后,城关法庭庭长高荣静结合案件情况,围绕危险驾驶罪的法律后果、民事赔偿责任以及犯罪附随影响等方面开展现场普法。通过“法律后果+经济成本+家庭影响”多维度分析,引导在场人员摒弃侥幸心理,深刻认识交通安全的重要性。

高荣静提醒在场学员,任何情况下不得低估醉酒驾车的法律风险,更不得以“只开一小段”“深夜无人查”等为由心存侥幸。

通过“零距离”的庭审观摩,让交通法律法规转化为可视、可感、可触的司法戒尺,从第一道关口扣好平安出行的“扣子”。

交通安全无小事,防微杜渐在源头。栾川法院将持续深化巡回审判常态化机制,加强与各部门的联动协作,坚持以案促治、以治促安,用司法力量守护出行平安。(张晓莉 尤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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