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一则关于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八局”)的行政处罚通报。
通报显示,中建八局在吸收合并山西宏锦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过程中尽职调查不充分,所吸收合并的公司存在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的行为。由此,中建八局在吸收合并中所承继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也被住建部撤销。
从天眼查可见,山西宏锦优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位于山西省朔州市,是一家以从事专业技术服务为主的企业,2021年的企业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
在2023年3月,山西宏锦优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更名为山西宏锦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宏锦优”),注册资本变更为5000万元。
在2024年3月,山西宏锦优的两名自然人股东退出全部股权,浙江宁蒂建设有限公司收购其100%股权。值得关注的是,浙江宁蒂成立于2022年,注册资本仅10万元人民币,以从事房屋建筑业为主。
7个月后,2024年11月,浙江宁蒂建设有限公司退出,中建八局吸收合并其100%股权,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
在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月19日期间,山西宏锦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被准许简易注销。
根据住建部通报,2025年2月,中建八局吸收合并山西宏锦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并承继其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经核实,山西宏锦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申请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所使用的代表工程业绩“格林智慧环保科技(孝义)有限公司2×200MW机组系统建设工程”“华天新能源220kV变电站新建工程”“中寨村220千伏变电站建设工程”“任义庄220千伏变电站建设工程”“石庄村新建220kV变电站工程”“下栅乡兴跃村2#220千伏变电站建设工程”“韩家滩220kV变电站建设项目”“大唐新能源2×200MW建设项目”“汾阳市鸿业农牧有限公司2×200MW电力机组建设工程”“西辛庄镇220kV专用变电站建设项目”“北姚村建设220千伏变电站项目”等11项业绩不属实,山西宏锦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存在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的行为。
由此,住建部依法作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建督撤告字〔2026〕53号)。尽管中建八局签收后提出书面陈述,但住建部经研究后,不予采纳其陈述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住建部在今年4月23日通报撤销中建八局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行政许可。
2025年11月28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46号公布《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共分8章91条,明确中央企业经营管理有关人员违反规定,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或其他不良后果,应当追究相应责任,当中包括固定资产投资、股权投资、改组改制等13个方面98种。在股权投资方面,涉及“未按规定开展尽职调查,或尽职调查未进行风险分析等,存在重大疏漏”等12个方面的责任追究。
从中建八局官网可见,中建八局设24个职能部门,以及山东、华东、华南等七大分局,下属共27家二级公司和28处海外机构,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名列中建排头。2025年位列上海百强企业第3。其作为中国最具竞争力的大型综合投资建设集团,拥有各类资质证书708项,包括勘察设计类50项资质、施工总承包254项资质、施工总承包一级107项资质、330项专业承包资质等。
来源:南都·湾财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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