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号被打,派出所25天后才给我做笔录;明明立了刑事案件,凶手却不抓,他们还敢在警察眼皮底下,第二次来在我屋顶上强行立围挡。”河北省沧州市肃宁县城关镇南辛庄村村民赵某岭,翻着手机里的现场视频,画面里其和丈夫被多名陌生男子和妇女将其拖拽殴打,而这一切的起因,是邻居那栋“批233平、建2000余平”的违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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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场看似普通的邻里建房冲突,随着调查深入,逐渐暴露出“村霸势力纠集施暴、镇政府违规批地、公安机关拖延办案”的多重乱象,更与此前肃宁县张泽城村“违建投诉四月无果”的案例形成呼应,折射出基层治理中“违建监管失守、公权力监督缺位”的深层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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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突始末:从房屋沉降到跨村围殴,25天的“执法空白期”

时间回到2026年4月1日,肃宁县城关镇南辛庄村村民赵某岭阻挡邻居李某正在违规建设的房屋,因李某建房施工中不当导致自家房屋地基下沉,墙体出现明显裂缝。“我们找她协商,她不仅不解决,还说‘盖我的房,跟你没关系’。”,之前由于李某建房依然发生过几次摩擦,经镇政府介入调解,副镇长、派出所民警、人大主席多次上门调解,却始终未平息,反而劝他们“别把事弄大,不然大家都丢饭碗”。

更让人气愤的是,李某的建房手续本就存在严重问题。根据当事人提供的镇政府调解记录,李某仅获得233平方米的建设用地审批,实际却违规扩建至2000余平方米,严重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及河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相关办法,肆意突破土地规划、宅基地审批红线,涉嫌非法占用土地、少批多占的认定标准。“镇政府明明知道她违建,却不叫停、拆除,还帮着调解让我们别拦着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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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当天,因村民阻挡施工,李某从4公里外的玉皇庙村纠集李某昌(原玉皇庙村老村支书)、李某宁、李某兴等近二十余人,对村民夫妇实施拖拽、殴打,导致村民妻子赵某岭构成轻伤二级。“我当天就报了警,城关派出所只给我老公做了笔录,却不让我录口供。”赵某岭表示,此后半个月里,他们多次前往派出所催促,得到的答复始终是“再等等”。直到4月25日,赵某岭在抖音发布该事件视频,获得30余万播放量后,派出所才在当晚11点上门补做笔录,并以“影响办案”为由要求删除视频。

然而,舆论压力下的“执法动作”并未持续。4月29日,因案件迟迟无进展,村民前往北京信访,却被村书记半路劝回。就在当天下午,城关派出所突然将案件从行政案件转为刑事案件立案,但“立案不办案”的情况并未改变。“派出所相关领导说刑事案件没期限,只能尽快’,可直到现在,打我的人一个都没被抓起来。”更恶劣的是,4月25日,李某再次纠集原班人马,试图在村民房屋与违建之间的缝隙处安装彩钢板,“我阻拦时又被打了,这次是轻微伤,警察在场却没制止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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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重乱象:违建超批、公权力包庇与“村霸”的势力网络

1. 镇政府:违规批地+消极拆违,监管沦为“稻草人”

此次事件中的违建问题,并非肃宁县个例。2021年,肃宁县张泽城村村民曾举报“村民非法占用集体土地私建别墅”,镇政府虽认定其违反《土地管理法》第62条,却在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后,再无后续处理。而此次南辛庄村违建事件中,镇政府的“失职”更为明显:一方面,违规审批建设用地,且对超批8倍的违规建设行为视而不见;另一方面,在调解过程中,多次以“丢饭碗”为由施压村民,而非依法要求违建方停工整改。

根据《城乡规划法》第65条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许可证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拆除。但在南辛庄村事件中,镇政府不仅未履行“责令停止建设”的法定职责,反而充当“和事佬”,其行为已构成行政不作为。更令人质疑的是,镇政府工作人员在调解中提及“弄大了都要丢饭碗”,是否暗示违建背后存在利益关联,这也为“权力寻租”的猜测提供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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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公安机关:拖延办案+选择性执法,刑事立案成“纸面程序”

从4月1日报案到4月25日补做笔录,25天的“笔录空白期”;从4月29日刑事立案到如今,近一个月的“零侦查进展”——城关派出所的办案流程,完全违背《人民警察法》第21条“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的规定。

当当事人询问案件进展时,城关派出所相关领导表示“刑事案件没期限”,而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对犯罪嫌疑人的传唤、拘传持续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案情特别重大的不得超过24小时,且立案后应立即开展侦查工作。

“他们就是故意拖着,让我们耗不下去。”受害者直言,参与整个事件的李某昌作为原玉皇庙村村支书,在当地有一定势力,“有人说他买通了公安局和镇政府,现在看来,不是没有可能。”

3. “村霸”势力:纠集人员跨村施暴,利用身份逃避追责

李某昌作为原玉皇庙村支书、老党员,本应遵守党纪国法,却多次纠集人员实施暴力行为,其行为已符合“村霸”的典型特征——《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明确指出,“村霸”包括“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或暴力手段,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人员。从4月1日的轻伤二级殴打,到4月25日的轻微伤冲突,再到试图通过强行安装彩钢板侵害村民合法权益,李某昌的行为已涉嫌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且具有明显的“欺压百姓”性质。

更令人担忧的是,李某昌等人能够在刑事立案后仍逍遥法外,甚至再次实施侵权行为,背后折射出“村霸”与基层权力的不当勾连。受访者无奈表示,如今他们不仅要面对房屋损坏的损失,还要时刻担心被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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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治理反思:从“个案乱象”到“制度完善”,如何筑牢公平正义防线

肃宁城关镇的建房冲突事件,并非孤立的“邻里矛盾”,而是基层治理中“违建监管漏洞、公权力监督缺位、村霸势力抬头”的集中爆发。从2021年张泽城村违建投诉无果,到此次南辛庄村“违建+打人+不作为”的多重问题,暴露出当地在乡村规划、执法监督、扫黑除恶等工作中的短板。

要解决这些问题,一方面,需强化乡镇政府的“违建监管责任”,建立“违建巡查-限期整改-强制拆除”的闭环机制,对超批、违建行为“零容忍”,避免监管沦为“纸面规定”;另一方面,需完善公安机关的“办案监督机制”,通过“上级督查+群众评议”的方式,倒逼民警依法履职,杜绝“立案不办案、办案不公正”的现象;此外,还需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打击“村霸”及背后的“保护伞”,通过“一案双查”,既追究违法者的刑事责任,也追究失职渎职者的行政责任,让基层权力真正为百姓服务。

这场发生在县城边缘的建房冲突,仍在持续发酵。它不仅是一个家庭的维权之战,更是对基层治理能力的一次考验。如何回应百姓的诉求,如何纠正公权力的偏差,如何铲除村霸的生存土壤——肃宁县相关部门的后续行动,将成为衡量当地法治建设水平的重要标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