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到手之前,“新娘”温柔体贴,满口答应结婚。彩礼一到账,立刻翻脸——电话不接,微信不回,答应的婚期通通作废。这不是某个单身汉的相亲惨剧,而是一个叫廖某的女子两年内的固定“作业”。
给了彩礼就变脸,多名男子上榜
李某是第一个向法院告廖某的人。
经人介绍认识后,两人很快谈婚论嫁。李某给了彩礼,可廖某收钱后的态度,让李某彻底蒙了——微信不回、电话不接,只有缺钱借钱的时候才会主动联系一下。原本定好的结婚日期,廖某直接说不结了。彩礼答应退,但就是不退。
2023年,李某将廖某及其母亲邓某告上遂宁市大英县人民法院。法院判决廖某母女返还彩礼7.2万元及借款0.8万元。
事情本来到这该结束了。但承办法官在审理此案时,发现一个诡异的细节——“廖某”这个名字,居然接连出现在另外4起婚约财产纠纷案里。
除了李某,还有周某、杨某、梁某等人,都是起诉廖某要求退还彩礼,而且给彩礼的时间全都集中在2022年。
“这个明显不正常。”大英县人民法院河边法庭庭长曾素蓉说。法院立即将线索移交公安机关。
两年8个“老公”,涉案60余万
警方一查,彻底掀开了廖某的“职业新娘”面目。
短短两年内,廖某以结婚为名,先后与8名男性成婚——说是“成婚”,其实是先相亲确立关系,索要红包和见面礼,然后在订婚时向每人索要8万元左右的彩礼,得手后态度骤变,拒绝结婚,消失不见。涉案金额高达60余万元。
2026年2月,大英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院认定廖某以索要彩礼为名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十万元。
钱花哪了?判决书没写,但这行大字写明白了
至于那60多万彩礼花到哪儿去了,判决书没有详细披露——但这并不影响刑期的认定。诈骗罪看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财物”这个行为本身,钱怎么花掉的,只影响追赃挽损,不影响定罪。
法庭上,廖某的态度也无从知晓——但她的履历已经替她说了话:两年八次,每次8万。这个节奏,不是“闪婚失败”,这是“职业刷单”。
彩礼不是“诈骗许可证”
这也是最高法在第三批涉彩礼纠纷典型案例中重点释放的信号——以彩礼为名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的,不仅要退赔,还要承担刑事责任。廖某的10年刑期和10万元罚金,就是这条红线上挂着的警示牌。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石佳友对此案的解读一针见血:“民法典明确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借结婚之名索取财物,法院会责令退还。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要追究诈骗罪的刑事责任。”
谈恋爱没有错,彩礼也不是原罪。但当一个目标在两年内跟8个人订了婚,收了8份高额彩礼,这已经不是“感情不顺利”,这是给自己砌了一条流水线。
而法院的判决也很清楚——这条流水线,不属于婚姻,属于刑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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